胡明月约定好的死亡
根据当时110的接处警记录,胡明月在报案时说“同学想死,她只是完成同学的心愿”,而自己也是想快点死。
演出在次日凌晨2时结束,她们回不了宿舍,胡明月在学清路七天快捷酒店预订了一间大床房。
胡明月称,她和张翼都有厌世情绪,觉得“活着没希望,死了才能解脱”,交往期间,二人曾多次谈到自杀的话题,小翼说希望被喜欢的人杀死。
“那我杀了你吧。”胡明月称,她作出上述提议后,小翼的反应是“要感谢她一辈子”,之后她们便商谈实施细节,时间就定在1月1日晚看完演出过后,地点就定在她们预订的酒店内。二人几次讨论死亡的细节,计划一方杀了另一方后再自杀。
2010年1月2日0时许,两人回到酒店。
两人都喝了酒。胡明月拿瑞士军刀冲张翼脖子划了过去。扎了几刀,张翼结束了生命。胡明月自首。
飞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胡明月事后称,其实就在二人商量行动的过程中,她从没有真想自杀,而是想在小翼被她杀死后向警察自首、面对张翼的家人,承担自己的责任,之后被判死刑随小翼而去。
案件审理过程中,胡明月对起诉书指控其犯罪事实无异议,表示愿意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法院认为根据公安机关依法提取的二人飞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发现二人在交往中产生厌世情绪,约定由胡明月将张翼杀死,认为本案确系事出有因,在量刑时酌予考虑。
法院还认可了胡明月系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等情节,因此虽然认定了其犯下了故意杀人罪,但是认为应该从轻处罚,故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张翼父母五十九万余元。这些钱,在案件判决前已经押在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