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件
罗斯担任过许多投资银行的顾问,其中包括摩根保证信托银行、所罗门兄弟公司和高盛公司,并曾在许多大公司担任高级顾问,诸如AT&T和通用汽车公司等;罗斯还曾被聘为案件的专业顾问,诸如AT&T公司拆分案、邦克-赫伯特公司(Bunker and Herbert)陷入白银市场的诉讼案等;
罗斯担任过一些政府部门的顾问,其中包括美国财政部、商业部、国家税务局和进出口银行等;
罗斯还曾任美国金融学会主席(1988年)、计量经济学会会员、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经济与金融学教授、耶鲁大学经济与金融学Sterling讲座教授。
罗斯研究过经济与金融领域的许多重大课题,在套利定价理论、期权定价理论、利率的期限结构、代理理论等方面均作出过突出贡献,发表了近百篇经济与金融方面的论文,出版了四部教材。他的关于风险和套利的思想已成为许多投资公司的基本投资理念。
罗斯不仅是第一流的金融思想家,也是一个金融理论的实践者。早在1980年代初,他就决定把自己的金融理论运用到实际中,看自己的理论是否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罗斯说:“我花了大量的时间与投资公司谈,但没有人理会我的建议;我一旦成为资产的管理者的话,责任和权利的顺序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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