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雷非
雷非(1921.02~2013.01.29),陕西省洛川县人,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原副局长,享受主席级医疗待遇的离休干部。2013年1月29日,雷非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呼和浩特逝世,享年93岁。[1]
1936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193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6年起,在洛川旅外学生救国会做党的地下工作,担任中队长、宣传通讯联络员,后受洛川特委派遣在陕西三元三中分校、西安兴国中学负责“民先”“民主”青年同盟工作,在兰州西北师范学院做党的地下工作。
1946年至1948年,在北京师范大学从事党的地下工作,先后任北师学生自治会筹委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一届自治会监事长、和平民主社团常委、监事长,历史学会理事长。
1948年至1957年,先后任河北泊头镇中共华北“城工部”、平山中央“城工部”政研室研究员,北京中央人民政府“民委”秘书,张家口中共中央内蒙分局乌兰夫同志政务秘书、分局总支委员、主席室党组委员;后到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蒙绥分局、内蒙古党委工作。
1957年至1967年,先后任乌盟萨拉齐县委、土默特旗委常务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副馆长。
“文革”期间,遭受迫害。
1979年,任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83年11月,离职休养。
2007年9月,享受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级医疗待遇。
2011年6月,享受自治区政府主席级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