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才坤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检方指控,2012年7月1日,李才坤审查涉嫌报假警男子班统陆时,认为其气焰嚣张侮辱谩骂民警,产生制造假抢劫案件将其开枪击毙的想法,并希望通过此事得到上级奖励。当晚,李才坤找到一名做假证的女子,让其配合报假警,随后按计划将班统陆开枪杀害,并报警向上级部门反映“击毙抢劫嫌犯”。近日,南都记者走访多方知情人士并获得一些案件相关细节,试图还原案情始末和疑点。
A
初识
左臂鼠,右臂龙,前胸虎,后背鹰,左手手指背上还有“天天向上”字样。“长得很像美国拳王泰森”,这是班统陆和李才坤的第一次相见,也是班统陆给李才坤留下的第一印象
2012年7月1日凌晨1点左右,龙岗警方接到一名男子用手机报警,称其在龙岗区龙岗街道一天桥附近被人抢劫。而报警过程当中这名男子言语暴躁,辱骂接警人员,并且不肯透露姓名等身份信息。因为事发地点属于龙新派出所辖区,一名路面巡逻民警随后赶到现场,几经寻找才发现龙岗街道南联天桥附近人行道上有一名光着上身的男子,巡逻民警询问其是否报警被抢劫,这名男子并不理会,并且往周边的工地逃跑。巡逻民警随后将其控制,在其身上发现一张手机卡,还有一部没有手机卡的手机。巡逻民警将手机卡放入手机后,通过龙新派出所值班室核实,发现正是这名男子报警被抢劫。
经查,这名报警的男子叫班统影,1984年1月18日出生,广西天峨县人,在龙岗宝荷岗背工业区耀权电子厂打工。就在巡逻民警处理此事时,一名文身男子走了过来,称自己是班统影的堂哥,名叫班统陆。班统陆对巡逻民警态度恶劣,并警告民警不要处理其堂弟班统影。民警随后将二人带回龙新派出所,交由值班民警李才坤调查处理此事。
尽管同乡同村,姓名中都有“班统”二字,但班统影说二人其实并无血缘关系。1975年1月2日出生的班统陆初中文化,父亲80岁,母亲已经去世,没结婚亦无子女。1996年,班统陆因故意伤害罪被广西天峨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0年出狱后,班统陆在家务农,直到2007年8月来到深圳打工。
班统陆喜欢打麻将、喝酒,住在十元店,从橡胶厂到手袋厂,频繁换动工作。就在事发前三天,班统陆再次辞工。带着结清的1300多元工钱,四处游荡。
班统陆和班统影于7月1日凌晨1点20分左右被带到龙新派出所。在讯问笔录中,班统影称当天凌晨和班统陆吃夜宵喝酒,心情不好于是报假警被抢劫,想拿警察寻开心。
而班统陆在接受传唤询问时,却态度依旧恶劣。浑身酒气的他多次称自己混过社会,大方介绍自己坐牢的经历。警告李才坤不要处罚他,并威胁李才坤。身高1.62米的班统陆其貌不扬,穿着一件浅蓝色短袖衬衫,还解开两颗扣子露出文身。他左臂鼠,右臂龙,前胸虎,后背鹰,左手手指背上还有“天天向上”字样。“长得很像美国拳王泰森”,这是班统陆和李才坤的第一次相见,也是班统陆给李才坤留下的第一印象。
根据法律规定,警方以谎报警情为由,对班统影治安拘留5日并处以200元罚款。因事件中班统陆存在违法证据不足的问题,依法必须将其释放。
B
设套
7月1日傍晚,李才坤将这把长约20厘米的匕首擦拭干净,装进包里。“看上去抢劫行为会更加真实,不被怀疑”,道具、“受害人”都已准备完毕。
“处理完他们(班氏堂兄弟)的事情后,我一直在思考怎样制造一个假抢劫案现场,并在现场击毙(班统陆)”。李才坤在事后的讯问笔录中交代,在讯问班统陆的过程中,他认为其有一定的作案嫌疑,而且把班统陆放到社会中去,有社会危害性。更重要的是,此举可达到受市局或分局表彰,得到家人、同事的认可,在仕途上更进一步的目的,还可以达到弘扬警威,震慑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目的。
做完班氏堂兄弟的材料,已是7月1日凌晨3时许。李才坤回到值班室处理一个报小孩失踪的警情。整理完所有的工作,凌晨4点左右,李才坤离开派出所回家,尽管已经值了一天班,但他仍然睡不着,“除掉班统陆”的想法一直在他脑中。清晨6点许,李才坤离开家回派出所值班,路上,他看到龙城大道和爱南路交会处人员少,决定将现场选择在这里。“制造现场的细节也想得很清楚,并且想到了需要一个与班统陆无关的人报抢劫案的事主,”李才坤说,他当天一直在留意物色这样一个人。
真正找到这样一个人,已经是7月1日的傍晚7点左右。当时李才坤驾车经过双龙地铁站口,看到一名抱着小孩的妇女。职业敏感告诉他,这名妇女应该是个办理假证件的。李才坤让该女子上车谈论办假证的事情。
事主名叫黄玲(化名),湖南双峰县人,1982年出生。黄玲事后称,在车上,李才坤向她出示警察证,告诉她为了完成派出所的工作任务,需要她协助制造一起假抢劫案。李才坤给她两百元,黄不要,给四百,仍不要。李才坤随后拿出一枚金戒指,称作为事后的报酬。黄还是不要,坚持无条件配合。李才坤要求黄玲以这枚金戒指被抢为由报警,停车将她放在龙城路靠爱南路附近,并让她在那里等消息。
作为案件中的关键道具,这枚金戒指是李才坤的亲戚买给他新婚妻子的礼物。另一关键道具是一把匕首。来自于李才坤宿舍。7月1日傍晚,李才坤将这把长约20厘米的匕首擦拭干净,装进包里。“看上去抢劫行为会更加真实,不被怀疑”,道具、“受害人”都已准备完毕。晚上约8点左右,李才坤开车来到候问室,将班统陆带出派出所。
C
枪杀
与班统陆见面后,李才坤假装商量怎样将其堂弟放出来的事情。在此过程中,李才坤突然掏枪向班统陆开枪,班统陆头部中枪后倒地。
检方的起诉书中显示,出派出所后,李才坤载着班统陆停靠在爱南路附近,李让班下车并让其在爱南路人行道边的垃圾桶边等他。李才坤将车开到前面路口停下,找到在路面等他的黄玲,让黄玲马上报警称自己被抢。随后李才坤向班统陆方向走去,与班统陆见面后,李才坤假装商量怎样将其堂弟班统影放出来的事情。在此过程中,李才坤突然掏枪向班统陆开枪,班统陆头部中枪后倒地。
经法医鉴定,班统陆系“被枪弹高速射击至重度颅脑损伤”。对于这样的弹道痕迹,李才坤事后称,当时他站着,班统陆蹲在地上。子弹从班统陆左耳上方进入头部,从右耳下方穿出。随后,李才坤将事先准备好的金戒指放在班统陆口袋中,将匕首放在其手中。
见班统陆倒地后,李才坤用手机分别向110以及龙新派出所值班室报告。深圳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处警系统记录显示:7月1日20时25分,110报警服务台接到一男子电话报警,自称是龙新派出所民警,刚才在龙岗区龙城大道与爱南路交界处路边遇到一宗抢劫案,现将一嫌疑人制服。询问中该男子挂断电话,回拨又称嫌疑人受伤,需要120。报警服务台即通知120急救中心和龙岗分局龙新所处理。20时28分,110报警服务台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在龙岗区龙城南路1号铁山钢材城,有人抢劫,现抢劫的人被打死了。报警服务台即通知120急救中心和龙岗分局龙新所处理。
增援指令从龙新派出所值班室发出,周边警力到场后封锁现场取证调查。核心现场位于龙岗街道爱南路往西方向人行道上,东侧80米为爱南路与龙城大道的T字路口。中枪倒地的班统陆经确认当场死亡,尸体在人行道上。左手掌心有一把打开的折叠式单刃匕首,匕首长19 .5厘米,刀刃长7厘米。左前口袋有工行卡,金戒指,左后口袋365元,右后口袋1000 .2元。值得一提的是,这些现金正是班统陆领到的最后工资。
左臂鼠,右臂龙,前胸虎,后背鹰,左手手指背上还有“天天向上”字样,面对这些眼熟的文身,有眼尖的警员当即觉得事发蹊跷。李才坤向第一个到场的当日值班领导龙新派出所教导员称,他在抓捕这个抢劫犯时,对方持刀反抗,他开枪将其击毙。让同事印象深刻的是李才坤汇报时兴奋的语气。
D
败露
案发后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的检察官即发现事有蹊跷,存在诸多疑点。案发后8个小时,李才坤供述是自己设局枪杀班统陆。
事件逐级上报,龙新派出所上报至龙岗公安分局,而后者依照程序,立即将此事报告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技术人员和监察人员随后到场,就开枪合法问题进行取证调查。
去年7月1日晚9时左右,龙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四中队接报到场勘查。7月2日凌晨5时30分至6时30分,该中队又组织人员复勘。龙新派出所内,由该所教导员带队在会议室内召开此案的案情分析会。
李才坤事后的第一份笔录,是龙岗分局监察科民警所做,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笔录中,李才坤详细描述了“击毙抢劫犯”的经过。李自称当晚着便服打伏击时,看到一名抱着孩子的妇女跑,另看到一名男子快走怀疑是嫌疑人。李才坤快步追击,并呼喊站住,距离三米时,该男子突然转身用匕首刺他,因为事发突然且紧张,李才坤来不及警告对方,开枪将其射杀。
检方告诉南都记者,在案发后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的检察官即发现事有蹊跷,存在诸多疑点。第一,伏击民警单人携枪执行伏击任务,没有其他民警或者巡防队员配合,不合常规。第二,李才坤在实施抓捕时,没有鸣枪示警,就将所谓的犯罪嫌疑人班统陆一枪击毙。第三,经法医检验,死者班统陆系被枪弹高速射击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也就是俗称的一枪击中头部致死。子弹从左太阳穴射入,从头部右侧射出,在双方对抗的状态下射击如此准确,一般情况下很难做到。第四,李才坤称对方持刀拒捕并袭警,因危害自身安全才开枪,这一情节与现场勘查后的技术分析不符。最后,李才坤自称不认识死者班某陆,而相关材料显示,当天凌晨班统陆因为一起涉嫌虚假报警案曾由李才坤询问并做笔录。
经过讯问,李才坤于去年7月2日凌晨4时供述是自己设局枪杀班统陆,此时距离案发仅8个小时。而另一边,李才坤找的“事主”黄玲仍称老公给她买的金戒指被人抢走,在李才坤供述后,一字不识的黄玲才交代事发始末。
曾经的同事成为杀人嫌犯,不管是所里的领导还是民警都一时无法接受。让同事们印象深刻的是,李才坤被带回派出所后一直处于兴奋状态,在所里看足球比赛。被手铐铐住后,李才坤还询问,“谁进球了”。
E
动机
打算制造一起虚假抢劫案在现场击毙班统陆,以达到受市公安局或分局表彰,得到家人、同事的认可,在仕途上更进一步的目的。
“这是一起犯罪嫌疑人身份特殊的刑事案件”,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微博中这样表述。执法民警为何设局开枪杀人?这也是该案曝光后,公众心中最大的疑问。而李才坤在笔录中也多次提及动机问题。
在去年7月2日至11日的八次讯问笔录中,李才坤对涉嫌故意杀人的事实供认不讳,并清楚讲述案发经过,承认“想设计一个抢劫案,在现场将所谓抢劫嫌疑人班统陆击毙”。在讯问后期,李才坤还交代了另外的作案过程,但之后又予以否认。
对于作案原因,李才坤表示,“我想陷害他抢劫,打算制造一起虚假抢劫案在现场击毙班统陆,以达到受市局或分局表彰,得到家人、同事的认可,在仕途上更进一步的目的,还可以达到弘扬警威,震慑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目的。班统陆对于社会来说是治安隐患,将他击毙能对其他违法犯罪人员保持震慑力,最主要是提升深圳警队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警队形象、社会危害、得到认可”,这是李才坤数次提及的关键词。
对于选择班统陆作为“陷害”对象的原因,李才坤说,在问话过程中班统陆态度傲慢,满身文身,曾经因为故意伤害罪坐过牢,来深圳多年无业。“他给我的感觉就不是善类,很粗野,对社会是一祸害”。李才坤认为,班统陆有把柄在其手上,应该会全力配合,“选他把握性比较大”。
金戒指和匕首都是自己的私人物品,假劫案的“受害人”是临时找的,还是个不识字的妇女。随着一些细节的逐步查明,这起漏洞百出的“假劫案”也让人感到意外。对作案过程各环节的衔接性问题,李才坤解释说,他有想到这种行为及后果的严重性。“但当时也是天时地利各种综合因素、巧合因素的归结统一,自己产生了侥幸心理”。李才坤说,开枪时他也是心有余悸,思想斗争了很久。“所以那个妇女具体有没有报警,以及时间衔接前后的安排我都没有去考虑顾及”。
F
鉴定
鉴定称,李才坤总智商为111,其有部分不良的个性素质,但其本人在案发前后的社会功能保持良好,精神活动在正常范围。
李才坤被捕后种种异常精神表现,以及其曾有的家族精神病史,让人不得不考虑精神因素在这起案件中的作用。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补充侦查事项,要求“对嫌疑人李才坤实施犯罪行为时的精神状况及现阶段的受审能力做精神鉴定”。2012年10月23日,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委托深圳市康宁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委托事项有三:李才坤是否有精神病或智力障碍。李才坤若有精神病或智力障碍,在案发时,精神病症对其辨认或控制能力有无影响及影响程度。李才坤现阶段的受审能力。
今年1月7日这份司法鉴定意见书出具。在心理测验中,根据中国修订韦氏成人智力量表(简式二合一),李才坤的总智商为111,属于较高水平。鉴定中称,李才坤家属以及本人反映家族精神病史和某些不良个性,但其本人在案发前后的社会功能保持良好,精神活动在正常范围。
鉴定中称,李才坤在作案过程中,预先做好计划和准备,行为渐进有序,整个作案过程无精神异常表现。虽然有“认为自己的作案行为没有错,作案后显得若无其事,被捕时仍认为自己很快就可以释放出去”等不切实际的想法,但这些想法均非精神病症的表现,而是与其“当现实解释和自己不一样时,按自己认定的干”之个性特征有关。案发时精神状态符合“无精神病”的诊断,仅有部分不良的个性素质。
鉴定中称,李才坤的某些想法(制造立功的虚假事实、弘扬警威)虽然有些不切实际,并由青少年时被几个文身人敲诈的阴影影响致见到文身的人就认为不是好人。但这些表现并非精神病,而是其长期形成的认知和不良个性素质。深圳市康宁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给出的鉴定意见:7月1日案发期间李才坤无精神病。7月1日实施的作案行为无精神病症影响,辨认和控制能力在正常范围。李才坤目前具有受审能力。
2012年7月1日晚8时20分左右案发,7月2日,李才坤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11日,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李才坤被逮捕。8月15日,深圳市公安局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两次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2013年2月1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李才坤提起公诉。今天,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将开庭审理。
1时20分:李才坤派出所值班,初识班统陆。
4时:离开派出所回家,决定制造假抢劫案除掉班统陆。
6时:回派出所上班路上确定“抢劫案”现场
19时:找到“受害人”
20时:将班统陆带出派出所
20时25分:枪杀班统陆后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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