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黑山县公安局高军同志因公牺牲
高军同志1996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在19年的警察生涯中,高军同志对工作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屡破大案。曾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2次,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
2015年7月5日18时许,黑山县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袁某持刀杀死3人,重伤2人。案发后,高军同志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参与案件侦破工作。在高军同志和全体刑侦大队民警的不懈努力下,仅用1小时就成功规劝犯罪嫌疑人袁某投案自首。犯罪嫌疑人袁某到案后,高军同志连夜带领民警开展对袁某的审讯工作,并成功突破其心理防线,使其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在随后进行的案件证据固定工作中,高军同志连续工作三天三夜,每天只休息三四个小时,期间一直吃住在单位。7月6日,在带领犯罪嫌疑人袁某指认现场时,高军同志已身感不适,但其依旧坚持在工作岗位上。7月8日上午10时15分,高军同志因连续超负荷工作突发心肌梗塞牺牲在值班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