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德培:从私塾到大学
6岁时,韩德培进入私塾,期间读了《大学》、《论语》、《孟子》、《幼学》等,接受了严格的书法训练,因此打下了扎实的旧学基础。10岁时,韩德培转入京江小学读书,京江小学是旅居如皋经营钱庄和银行业的镇江人开办的,对语文、算术、英语课程特别重视——熟悉韩德培的人都知道,他不但懂英文,还懂法文、德文、日文和俄文,出色的语言能力与他小时候所受到的良好外语训练有关。1928年,韩德培师范毕业。1930年,他又赴杭州赶考,一举考中浙江大学史政系。半年之后,当时的教育部决定将浙大史政系合并到中央大学,韩德培也随之转入中央大学。初到中央大学,一次旁听课却改变了韩德培的志向与爱好。当时,讲课的教授是后来当过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长、时任中大法律系主任的谢冠生,他主讲的是“法律就是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纠纷”。韩德培还清晰记得,“谢教授讲话不带讲稿,只拿粉笔一支,他教法理学,引经据典,侃侃而谈,不仅条理分明,而且把一般人心目中枯燥无味的法学课程讲得趣味无穷”。后来,韩德培还旁听了谢教授主讲的“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和“罗马法”,教室里坐不下,他就站在窗子外面听。
由此,韩德培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同时也知道了法学是一门解决人与人之间纠纷的一门学问,对社会非常有用。因此,他找去谢教授谈了自己想学法律的想法,在谢教授的帮助下,他如愿以偿从史政系转到了法律系。当时,中央大学法律系开设课程非常齐全,比如,刑法、民法总论、物权法、亲属法、程序法等,有许多来自于司法实务部门的人前来授课,包括最高法院的审判员、司法行政部的官员等。“从史政系转到了法律系,改变了我一生的命运,但我无愧于我的选择”,如今已是一代法学大家的韩德培如此评价当年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