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指奸杀17岁少女王冬而入狱10年的张辉、张高平叔侄已被浙江省高院改判无罪
浙江省高院发言人唐学兵称,“3月26日,我们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后,即已告知他们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张辉、张高平申请国家赔偿后,浙江高院将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尽快做好国家赔偿等善后工作,尽可能让张辉、张高平能早日恢复正常生活。”
2003年5月,17岁的王某在到杭州第一天即被奸杀,公安机关认定该案系张辉、张高平叔侄所为,两人最终于2004年被浙江省高院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有期徒刑十五年。此案在十年后逆转,有证据显示,王某被害案的真凶,可能是因杀害浙江大学学生吴某某、已被执行死刑的勾海峰。
勾海峰,吉林省汪清县人,在杭州市从事出租汽车司机工作,2005年1月8日晚7时30分许,勾海峰将乘坐其出租汽车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吴某某杀死,并窃取吴随身携带的财物。2005年4月22日,勾海峰因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被终审判处死刑,经核准已于同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