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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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qiang ]创建于2010年09月21日

诉讼结束了

发布时间:2011-10-26 20:14:09      发布人: qiang

强:

         官司打完了,你妈坚持70万,我签字了。回到家,儿子很关心结果,毕竟是快13岁的儿子,我告诉了他,儿子埋怨我软弱,我很无奈,官司打来打去的结果就是给律师、法院、评估机构送钱,还要在这个过程中互相伤害,在法院看着你的照片我签字了,我打算把房子买了,现在来告诉你一声。儿子哭着说:“妈,咱不卖房!”可是又能什么办法呢?你母亲逼的很急,要求半年内一定得给钱。卖了吧,你的一切都在这个屋子了,大概你的家人不想给我们留下一点你生活的痕迹,因为他们一点也不在乎有没有你的过去,你存在的价值已经变现了,这就足够了。儿子的不舍我能理解,但理解归理解,现实归现实。你母亲的律师临走时威胁我们说:不给钱试试!对你一定要记住他:北京直方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叫付德欢,这名字真好:辜负了道德就欢快,是呀,当钱是一切的时候,其他的就是无所谓了,对了他在朝阳区。你有空去跟他聊聊,你就知道了。

         儿子昨天晚上梦游了,突然起床说:坏人!我叫醒了他问:怎么了儿子?他喃喃地说:不卖房,爸爸在。就又倒下睡了。我一夜无眠。我很矛盾,不跟儿子说,卖房怎样跟他解释?毕竟他是个男孩,也是这个家的主心骨呀!跟他说担心他压力大,本来学习的压力已经很大了,可是没有办法,房子是一定要卖的了!搬家收拾一定会影响到他的,但这是他该承受的命运,有这样的奶奶,这是你和儿子都不能选择的,我错了,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年轻时我不懂。记得你告诉我,你的奶奶在把你们兄妹三人带大后,因为和你母亲不和,把老人赶回了农村,结果没两年在一个冬天老人独自在家生火发生了意外,被火烧死了!你说你一直对此事不能释怀。现在想来当时我应该对你母亲有个判断,那时真是太年轻了,所以才会有现在的后果。这就是命吧!

         不知到房子能否在半年内出售,现在市场行情不好,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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