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脑瘤女孩珍珍捐献器官救5人
12月25日,一直在重症监护室内靠营养液和呼吸机等维持生命的珍珍,各项生命体征突然不稳。医生发现其脑内肿瘤已经压迫脑干,珍珍生命垂危。受指派赶来的浙江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现场组建了包括神经科专家和ICU专家在内的评估小组,对珍珍进行了包括脑电波等各项身体指征的评估。一系列严格的评估持续了7个小时,在确定珍珍病情是不可逆转、且符合捐献条件后,评估小组做出了“可以捐献”的决定。
当晚7点20分,珍珍的呼吸、心跳完全停止。佑安医院医生对其实施了肝脏、双肾脏、一对角膜摘除手术,并对珍珍进行遗体修复。
根据相关原则,供者所在的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可以优先获得器官匹配权。但遗憾的是,在佑安医院等候肝源的30多名患者中,无一例适宜接受珍珍器官的患者,因此器官经由全国统一分配系统进行分配。5名患者因珍珍捐献的器官而受益。
佑安医院表示,尽管本市此前有医院进行器官移植工作,但并无按照国家标准和程序进行的器官捐献和分配的个例,珍珍因此成为本市开展的首例心脏死亡器官捐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