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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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孝行天下 ]创建于2011年06月28日

周镐成立京沪行动总队南京指挥部

发布时间:2011-06-28 11:21:49      发布人: 孝行天下

  8月16日,长期潜伏在汪伪首都的军统,南京站站长周镐,公开宣布成立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京沪行动总队南京指挥部。指挥部就设在市中心新街口的汪伪中央储备银行,其机构和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周镐(军统南京站站长、军统少将、陆军中将<国民党军委会未予承认>)。

   参谋长:祝晴川(汪伪中央军委会委员、常务参谋次长、汪伪中将)。

   参议:姜西园(汪伪中央军委会委员、海军部次长、海军学校校长、汪伪海军中将);刘夷(汪伪中央军委会参赞武官、汪伪中将);张海帆(汪伪中央军事委员会参赞武官、陆军特务团团长、汪伪中将)

   秘书处处长:崔象山(汪伪中央军委会陆海空军同袍社秘书主任、汪伪少将)。

   总务处处长:王芝堂(汪伪中央军委会参赞武官、汪伪少将)。

   新闻处处长:沈三北(汪伪中央军委会科长、汪伪少将)。

   军械处处长:洪侠(汪伪中央军委会参赞武官、汪伪中将)。

    副官处处长:白景丰(汪伪航空训练处副处长、汪伪空军少将)。

   行动处;杨叔丹(汪伪财政部警士队队长、汪伪警察上校)。

   南京指挥部中的工作人员,还包括周镐任无锡专员时的一套班子,以及其妻吴雪亚介绍的几位南方大学的进步同学。

南京指挥部开会商定行动步骤

  这天,周镐召集上述指挥部人员开会,商定行动步骤。首先决定接管汪伪《中央日报》和由周佛海控制的《中报》这两家南京的大报,封存汪伪中央储备银行金库,然后又派人分别控制了中山东路上的汪伪财政部、宪兵队、汪伪中央电台等重要机关,并通知全市另外的几家新闻机构,听命南京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不得擅自妄动。

南京指挥部逮捕汉奸行动

  当晚,由杨叔丹率领的伪财政部警士队,由张海帆率领的伪陆军部特务团,开始封锁南京的交通港口和车站,同时命令汪伪军、警、宪、政界的负责人到指挥部报到待命,并由指挥部行动处执行对主要汉奸的逮捕任务。被逮捕的汉奸中,主要有伪中央常务委员梅思平、缪斌,伪司法行政部长吴颂皋,伪陆军部长肖叔宣,伪南京市长周学昌,伪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校长鲍文沛等,一共47名,统统关押在中储行大楼的地下室里。

   行动处在执行逮捕汉奸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小插曲:周镐及张海帆、杨叔丹等17日上午去周佛海西流湾8号的家中商谈事宜(当天下午周佛海即前往上海就任京沪行动总队总指挥),巧遇伪陆军部长肖叔宣。张海帆再次提出要抓肖(16日深夜,南京指挥部决定抓汉奸时,张海帆就企图借此报复,提出抓肖叔宣,被周镐决定缓一步再办),周镐此时因肖叔宣在周佛海家,逮捕不须费事,当即同意。在肖叔宣告别周佛海,乘轿车出周佛海官邸大门时,由杨叔丹执行逮捕肖的任务。当肖发现杨叔丹持枪拦车时,已预感到要出事,掏出手枪,被杨叔丹眼疾手快地抢先开了枪,打伤了腿部。

   当时肖叔宣血流如注,其随从三人也被缴了械,随后肖被杨叔丹等押送回新街口指挥部,丢弃在地下室的入户楼梯处。

   周镐查问此事,知道是肖叔宣负伤,命人回指挥部时,发现肖已因失血而昏迷,立即送往白下路陆军医院抢救。结果肖叔宣因失血过多和枪弹(达姆弹)中毒而死。前后经过不到一小时。这就是外界流传的张海帆因与肖叔宣有私仇,借口肖拒捕,开枪打伤了肖,致使肖因流血过多,死于陆军医院的说法。其实张海帆在逮捕肖的整个过程中,一直坐在周佛海的客厅未离开过。这以后,汪伪考试院院长陈群因此畏罪自杀。南京指挥部抓汉奸的大行动和陈群、肖叔宣的死,在汪伪汉奸内部引起不小的震动和恐慌,他们都没想到周镐动起真格来了。因此反抗的有之,告状的有之,请日本人给予保护的也有之。但全市人民无不欢欣鼓舞,看见大批汉奸被抓,沦陷区人民终于盼到了扬眉吐气的这一天。但是周镐的抓汉奸行动,因触动统治阶级的私利,也给接管行动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8月16日这一夜,周镐呆在指挥部里通宵工作,起草给冈村宁次的受降书、电台讲话稿和指挥部的文件、通告以及第二天的报纸清样。8月17日,南京出现了两张面目一新的报纸《建国日报》(即原汪伪《中央日报》)和《复兴日报》(即原周佛海任董事长的《中报》),套红标题为胜利专号。分别报道了军委会京沪行动总队南京指挥部成立及周镐定于本日正午12时于南京广播电台作重要广播的消息,还刊登了由周镐起草的南京指挥部第一号布告,全文如左:

京沪行动总队南京指挥部布告

  我中、英、美、苏四国政府,业已接受日本政府之请求,准其无条件停战。抗战大业,于以完成,世界和平,从斯奠定。是皆我蒋委员长八年以来,坚(艰)苦卓绝之领导,前方将士之用命,后方民众之协力所致。现值嬗递之时,凡我同胞应守秩序。匪类乘机扰乱,极须严防。尤其沦陷区域,更当静候政府整理。本指挥奉命绥靖地方,维持现状。除各地部队,蒋委员长已有命令广播,应恪遵并听候命令外,兹经临时规定各项如左:

   一、 日本军民,应静候政府处置。无论何人,对之不得任意侮辱、伤害。纵然有非法活动时亦应及时向本部报告,听候核办,不得擅自处置。

   二、各地原有宪警机关,及各地负责官员,应各就所在地,保护地方,维持秩序。

   三、原有各机关,各级公务人员,应照常办公,不得擅离职守,并切实保管档案及公有款产物件,听候接收。

   四、凡服务公用事业者,无论中外人员,概须一体尽力,维持原状,如有擅离,即作破坏地方秩序论。

    五、各民团及私人藏有武器者,限于五日内,由负责人携同原有证明文件,至本部登记(新街口原中央储备银行)。

 六、商会工会应领导工商人等,保持常态,不得藉词停止交易王作,尤不得高抬市价。

   七、银钱两业,应各照常营业,调剂市场金融,惟各伪机关及各公务员之存款不得支付,听候查明办理。

   八、中储券暂仍准予流通,听候政府调整。

   九、粮食及主要物品,绝对禁止囤积居奇。

   十、如有造谣生事,图扰乱地方市面,及有不法行为妨害秩序者,准由民众呈报本部经查属实,严惩不贷,但不得挟嫌诬栽。

   右列各项如有故意于违者,本部为维持治安计,当按军法惩究。合及布告周知,务各恪遵,切切此布。

   中华民国卅四年八月十七日

   指挥 周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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