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12岁女生何小珍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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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创建于2011年12月19日

12岁女孩何小珍是永州市宁远县人

发布时间:2011-12-19 19:30:47      发布人: jackson
14日,永州宁远,12岁女孩何小珍被从东莞回乡的黄天顺开车撞伤后,被其带到车上开往东莞。黄天顺说,小珍已被他放入了一个路边坑口中,“下面是条河”。昨日下午,宁远交警大队警车载着黄天顺和何小珍的父亲何荣朝前往东莞,寻找被丢弃的何小珍,小珍至今生死未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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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电视中看到永州宁远12岁女孩何小珍被黄天顺凶惨杀害的报道后,我非常悲伤,非常气愤!这个丧尽天良、灭绝人性、罪大恶极、令人发指、天理不容的杀人恶魔黄天顺,如果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那么,这样的社会还象什么社会呢?这样的政权还有维持的必要吗?这样的国家哪里还成其为国家呢?更谈不上构建和谐社会了!建立什么法制社会,什么法律体系,全部是一纸空文!放狗屁!老百姓连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还谈什么社会进步呢?还谈什么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呢?还谈什么共产党的先进性和“三个代表”呢?还谈什么科学发展观呢?还谈什么精神文明建设呢?简直好笑滑稽!法学家们、法官们、共产党的书记们、省长、市长、县长们,通过这件事,也能反映出你们是不是真的为老百姓做主,是不是真的为民解忧?你们的报告做得多精彩,你们的理论文章写得多美妙,你们的水平高得不得了,有什么用呢?如果这件事不认真处理好,老百姓不拥护你们!从内心里鄙视你们、憎恨你们、诅咒你们!你们是历史的罪人!湖南永州的警察同志:感谢你们!你们辛苦了!你们才是真正的老百姓的保护神!有你们在,老百姓放心!你们将凶手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功德无量!以后的结果如何,我们老百姓拭目以待!


    写信时间:2011/12/22 19:35:33
  • 黄天顺没有人性


    写信时间:2011/12/20 10: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