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秀华逼唐秀艳掐死女儿都都
指控顾秀华的证据也正面临新考验。
2012年10月8日,禅城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延期审理。该案被提交给了检委会讨论,确认事实确凿,证据充分,必须起诉。顾的辩护律师认为,由于沈英、唐秀艳是母女,对其证词不应采信,犯意始自顾秀华,同时发现了二人口供中有不一致。
去年11月8日,该案开庭。禅城区法院认为,唐秀艳长期被顾秀华殴打。案发当天,唐秀艳在被殴打及威胁情况下,基于其对顾秀华的性格的了解及长期被殴打的恐惧,被迫掐死女儿。
这也正是此前唐秀艳案时的生效判决所认定的结论。这也意味着,如果采信顾的供述,沈英也将被控故意杀人,而他将获得较轻的刑罚,“毒父”罪名将洗清。
同年12月7日,禅城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顾秀华明知妻子唐秀艳的行为会造成女儿死亡的后果,仍胁迫妻子掐死女儿,事后还与唐秀艳、沈英煮尸灭迹,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判决结果再次掀起讨论:是否判决过轻?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符合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对因家庭情感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般也从轻处罚。
果然,顾秀华提出要上诉。二审,以证据为名,他能否洗罪成功?也许都都也正期待最后的答案:在她仅仅三个月的生命里,她该无法原谅的是,自己的至亲竟是剥夺她幼小生命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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