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词
各位领导、各位亲朋好友:
今天我们怀着十分沉痛的心情,在这里悼念颜滨同志。
今天来向颜滨同志告别的有绥化市检察院的领导,有绥化木材综合加工厂的领导,有颜滨同志生前友好及其亲属。
颜滨同志生于1956年10月18日,2011年2月6日因意外不幸逝世,享年56岁。
颜滨同志1974年参加工作,为绥棱林业局青年点知青;扎兰屯林业师范学校学生;1979年任绥化木材综合加工厂子弟中学教师;1985年调入绥化市检察院工作,曾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
颜滨同志的人生虽然只有短短的56年,但他的人品给我们留下了不灭的记忆。
他在26年的检察工作中忠于检察事业,大公无私,任劳任怨,办理案件近千件,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多次被授予办案能手称号。
他为人随和,心地坦诚,对父母对子女对家庭充满真挚的爱。对同志对邻里对亲朋像老大哥一样与人为善,乐于助人。
为人正派,忠厚老实是对他一生恰如其分的评价。
他的离去让我们悲痛万分,此时我们要花悲痛为力量,学习他忠诚正派的品德,忘我的工作精神,简朴的生活作风。继承他的遗愿,努力做好工作,坚强地生活下去,告慰颜滨同志在天之灵。
安息吧,颜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