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媒体报道的“伪”正义
10月16日,佛山两岁女孩小悦悦在街道惨遭车祸后,十余名路人就从其身边经过,竟无人伸出援助之手。最后是在一名捡破烂的阿婆帮助下,血肉模糊的小女孩才得到救助。而救人阿婆却被乡里疑为想出名。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渐懂得,这社会出现人倒不敢扶、人伤不敢救的怪象的缘由了。我们大概是噤若寒蝉,唯恐将无故祸端引上身来,伤神伤身伤钱。确实,在彭宇案引起轩然大波以后,人们对善良、道德产生了极度怀疑,以致出现幕幕死伤却不敢救扶的惨象。我只能说,媒体的报道初衷可能是让民众了解事实真相,但它们未充分思量报道这些负面新闻对道德大厦的猛烈冲击,对道德观念愈发薄弱之民众的极度惊吓。
在信息传播手段单一、信息交流滞后的上世纪末,这种由个别案例引起对道德产生极度怀疑的现象很是少见,我尚未听得有老人倒地不敢扶、孩童受伤不敢救之说。我不敢说,现在这股风气全与这浩浩汤汤之民众的观念改变无关。商品经济的高速发展必然导致公众价值观的转变和对传统道德的质疑。然而,笔者认为,媒体在报道新闻事实的过程中,一方面为追求最大经济效益,抓住受众的猎奇心理,将原本正常的新闻事实“荒诞化”;另一方面,由于媒介的多样性和传播手段的复杂性,将诸如彭宇案的负面新闻无限扩大,这种“蝴蝶效应”使得传统道德的大厦岌岌可危。
杰雷米·泰勒在《论过激之非是》中说:凡欲有所判断,凡欲遵循其所发现之真理,必不可对良心采取虚与委蛇态度,甚至弃之不顾。新闻媒体作为党国家和人民的“耳目喉舌”,在对实施的报道和评论中必须有效把握报道的数量和频率,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启民智,以树新风。可是当下,不少媒体以猎奇为能事。正如此类事件,旁观者不救人,媒体批评说道德丧失;过路者救人,媒体在报道中偏又扯出想出名的论调来,让人啼笑皆非。这便是媒体弃置良心于不顾。有网友说:媒体成天进行负面夸张报道,很少宣传真善美,再加上媒体进行大肆渲染,社会上到处流传着丑恶的传闻,致使社会道德全面沦陷。说得虽有失偏,但也不无依据.
这正义之为可恨,正与邪恶一样。新的媒体的发展,新的和谐社会的创造,断不能让负面报道做出这样大的声势、造成这样的恶果。国家广电管理部门、新闻出版总署应该尽快促成新闻法的出台。法制化总是文明的标志,进步的标签,倘规范既无、约束难成,尚不知还要出现多少个“小月月”,又有多少良知仍在的公众无复以助人为乐。新闻媒体倘一味追求利益,全不顾新闻事件所造成的连锁反映,便失了做人的原则和良知,又如何做人民的“耳目喉舌”?而作为新时代的公民,总要有自己的思想和觉悟,能对世间万象有基本的道德判断,盲目从众、逞强叫骂却不是智者的作为。
一个不懂得害怕的人是没有希望的。同样,一个不懂得害怕的社会也是没有希望的。只是充满憎恶和愤怒,并不能让个人和社会在行动上更敏捷、在思想上更睿智。我们一直叫嚷那些未施援手者的冷血和社会道德的败坏,却忽视了始终掌握新闻、报道新闻,引导舆论的强大媒体。希望国人都有一丝害怕,都能理智的看待一切;希望媒体能有一丝害怕,正确应到舆论,维护真正的正义。倘如是,那一切都还大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