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烈生平事迹
梁永球,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1985年4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警队,2002年1月31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因公牺牲,生前是德庆县公安局马圩派出所所长。
梁永球尤其能吃苦耐劳,虽是一所之长,但没有一点架子,言语不多,工作于勤,侦察破案、讯问疑犯、下责任区、巡逻值班、撰写材料,乃至内务卫生如扫地擦窗等,样样都做,深得同事和群众的爱戴。
平时,不论工作多忙,梁永球都不会忘记开展学习教育。他坚持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民警进行政治或业务学习,学习中针对当前工作要求,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活动,以求实效。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中,他引领民警围绕“假如我是一名群众”这个主题进行讨论,说出自己的感受,并写出体会文章,张贴在圩镇上的宣传栏,接受群众评议,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民警的宗旨意识。
创建活动以来,梁永球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规定和制度,结合本所的实际,先后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在执行制度过程中,他又亲自抓落实,如实施每月考评制度,他专门设立了一个备忘本,记录民警的工作情况,使月底考评清楚、明朗。同时,他注意发现问题施以制度管理,2001年2月份开始,针对民警上班迟到难以界定的情况,在所内推行了上班签到制度,使大家都能按时上班,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2001年年初,县公安局部署深化警务公开工作。梁永球为了节约资金,起早贪黑,加班加点,亲自动手将有关警务公开的规定、制度打印好,并制作成方框,这样经过10多天的拼命工作,统一规格的《警务公开宣传栏》分别挂到辖区各个村委会。群众见到梁永球都竖起大拇指:“你做得真好、真周到,方便我们到派出所办事,我们很感谢你。”
一天晚上,辖区上彭村一小卖部被人挖墙入室盗去香烟、现金计人民币600多元。案发后,正在家里休息的梁永球率先赶到现场展开调查路访,并于当晚11时许,在圩镇一大排档亲自将嫌疑人抓获,缴回全部被盗钱物,及时为群众挽回损失。
正是他的榜样作用,全所民警团结拼博,努力保一方安宁。近几年来,辖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2001年1月7日晚7时,一位疲惫不堪的男青年来到派出所求助。这位男青年名叫江如宾,怀集县桥头镇人,早上从广州搭车,途经德庆县城时被人盗去钱物,身无分文的他就从德庆步行回家,行至马圩镇时,因一天粒米未进已混身乏力,且双脚都起了血泡,来到派出所要求查找嫁到马圩的一个乡亲,以求寄宿和帮助回家。梁永球了解完情况后,马上到圩镇上打来一个热饭盒让他充饥,然后根据他提供的情况翻阅户口底册,一本、两本、三本……一页一页地翻阅,足足花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到其嫁在荣村的乡亲,接着又开车送其到乡亲的家。
有一次,高良镇大寨村村民谢某等两人踩自行车到马圩趁圩,途经马圩镇鸭利咀路段,谢不小心跌倒在地上,头部严重受伤,神智不清。一过路群众见状打电话告知派出所,梁永球接报后,带领一名民警赶到现场,亲自将伤者抱上自己的车送往马圩卫生院救治,并路为伤者预付医药费200多元,其家属赶到卫生院,看到亲人安然无恙,尤为感激。事后,谢某及其亲人一行3人,专程来到派出所道谢,送上写着“人民警察救死扶伤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锦旗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