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犯因抢劫、窝藏获刑4年
5月15日作案后,吕万朋第一时间告诉了朋友王新,“他给我拿了100元钱,和我一起吃的饭。我就说想去黑龙江躲躲,然后我把自己的摩托车卖了200元钱,让王新帮我买了去伊春的票,我俩就一起去了黑龙江。”吕万朋表示。
到达黑龙江之后,吕万朋又打发王新回到新民了解案情。
“他给我打电话说2个人都死了。”吕万朋表示。
吕万朋归案后,王新也被警方抓获。
新民市法院认定王新曾与吕万 朋预谋利用麻 醉手段进行抢劫已经构成抢劫罪;同时帮助吕万朋的行为已经构成窝藏罪,情节严重。
法院因此判决王新抢劫罪获刑1年,窝藏罪获刑3年4个月,数罪并罚执行4年有期徒刑。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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