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孩除夕夜杀死“继母”何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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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周亮为何杀继母何虹?

发布时间:2012-08-02 20:10:12      发布人: 孝行天下

  昨日上午,周亮(化名)站在了湘潭县法院的被告席上,9月11日,他刚满18岁。去年大年三十晚上,对“继母”心怀怨恨的周亮,朝“继母”何虹(化名)的头部及身体各部砍了30多刀,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

  在昨天的法庭上,易俗河镇政府、其所在社区及上百名邻居,联名向法院上书,请求法庭酌情减轻对周亮的判罚;受害人何虹的亲属也放弃了民事赔偿;周亮本人也深深地悔过,向被害人的家属表示了歉意。由于周亮犯案时未满18岁、有自首情节等,昨日湘潭县法院当庭宣判,一审判处周亮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今年2月2日晚,湘潭县公安局接到长沙警方通报,一名17岁的湘潭男孩向长沙市雨花区公安分局自首。男孩自称用菜刀将“继母”砍死在家中。湘潭县公安局民警立刻赶到案发现场,经法医检验,被害人系被他人使用锐器砍击全身及头部致颅骨骨折、脑挫裂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据庭审现场起诉书介绍:2月2日晚8时许,周父值班不在家,何虹在客厅观看电视没有理睬周亮。周亮手持砍刀从何虹身后砍击,砍伤何的头部及全身多处,致其当场死亡。

  作案后,周亮将家中拉闸门反锁,随后逃离现场,将凶器丢弃在易俗河镇云龙实验小学的围墙内。当周亮乘坐的士逃至长沙市汽车南站附近后,向雨花区公安分局自首。

  公诉人在法庭上说,出门前,周亮还将弟弟的被子拉上,怕他着凉。这个弟弟是周亮父亲与何虹的骨肉,当时还不到1岁。“由此可见,周亮的良心并未泯灭”。

  在法庭上,周亮的辩护人张炯律师表示,周亮一直认为是何虹导致其父母离婚,于是一直耿耿于怀;“继母”何虹一直对周亮都不关心,时常冷落他,甚至辱骂、虐待周亮,这才导致周亮的愤恨。公诉人对张炯的说法并不赞同,公诉人认为何虹的行为对周亮并没有构成虐待,是家庭矛盾的长期积累导致了周亮的心理和行为的失常。

  张炯的辩护词中称:在周亮的父母离婚后,何虹就与周父生活在一起。由于没有办结婚证,何虹怀孕后曾有计生人员上门询问,何虹怀疑是周亮向计生人员举报,用火钳打了周亮一顿。

  在庭审现场,周亮对法官说,何虹常看他不顺眼,时常念叨他、骂他,甚至打他。在公安和检察人员的审讯过程中,周亮说:“我早就想杀她了。”去年11月,他花300元网购了一把长约一米的砍刀,准备伺机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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