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欣同志一路走好!
新春派出所因公牺牲民警姚欣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天河园殡仪馆隆重举行






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孙永波,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王小溪,副市长任锐忱等领导同志和省公安厅、省公安厅政治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政治部、南岗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等单位和部门为姚欣同志敬献了花圈,寄托哀思。
8时整,姚欣同志遗体告别仪式正式举行。现场庄严肃穆,气氛沉重。告别大厅正中摆放着姚欣同志的遗像,四周立满了社会各界缅怀姚欣同志的花圈。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政治部主任曹振河宣读了公安部、省、市领导指示批示,以及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政法委唁电,市局党委委员、南岗分局局长谷昭旻介绍了姚欣同志的生平。在低回的哀乐声中,所有到场人员默然肃立、向姚欣同志遗体默哀、三鞠躬并瞻仰了遗容。
新春派出所辖区的许多群众自发来到殡仪馆为他送行。他们对姚欣同志的突然离去痛惜不已,含泪深情讲述姚欣同志生前的感人事迹,他们希望也相信会有更多姚欣这样的好民警继续为百姓造福。
参加遗体告别仪式的民警们纷纷表示,将以姚欣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的精神,继承他的事业,忠诚为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公正廉洁,以实际行动告慰姚欣同志的在天之灵。
2015年2月24日大年初六,姚欣同志放弃休息、坚守岗位,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牺牲,终年51岁。因妻子多年前已去世,他独自照顾女儿,那天早上,他跟女儿说:“我去上班了,我把你送到你姨家,等爸爸下班就去接你”。可是,姚欣再也没有出现在女儿面前,女儿翘首以盼等来的却是父亲突然离世的噩耗。
据了解,姚欣同志1964年4月3日生人,中共党员,1985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南岗分局荣市街派出所民警、新春派出所民警、三级警长,曾多次受到市局嘉奖,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姚欣同志从警30年,扎根派出所30年,仅在新春派出所就工作了29年,是新春地区的“活地图”。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为公安事业奉献了自己最宝贵的青春和生命,大写着人民警察对公安事业的忠诚与光荣:
他心系百姓,竭诚为民。他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件事,接待好每一个人。“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自己的事,再大也是小事”,这是他从警三十年来始终秉承的工作理念,全力帮助辖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架起了警民一家亲的连心桥,深受辖区群众拥戴。
他守护平安,恪尽职守。他多方沟通协调,又自掏腰包垫钱买物防、技防设备,实现了辖区视频监控全覆盖,组织开展巡逻防控无死角,把才接手的“黑大院”变成了“平安院”,取得了分管片区连续5年可防性案件零发案的好成绩。
他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法律是公平的,作为执法者,我们更应该维护公平正义,这是一名公安民警应该做到的也是最基本的原则。”这是姚欣常说的一句话,三十年来,在他查处的治安案件中,没有任何当事人因处理不公上访。
他严拒腐蚀,清正廉洁。姚欣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可是他从不拿原则做交易,用他的话说,为警要有“道”,“姚老倔”是他的绰号。姚欣守着他的“道”走过了三十年,他的“道”,始终是那么笔直。
他铁汉柔肠,大爱无疆。在亲人心里,姚欣是家里的顶梁柱。妻子患风湿和卵巢癌卧床7年,他悉心照顾,甚至卖掉了家里的房子为妻子治病。妻子去世后,他又独自抚养、照顾女儿,培养女儿上了大学;在群众心里,姚欣不是亲人胜似亲人。下片时,姚欣看见年岁大的老人拎重物,总是跑过去一把接过来,无论老人住几楼、东西有多重,他都坚持帮助老人把东西送到家门口;在同事心里,姚欣是老大哥、好兄弟,工作中他热心传帮带,生活中遇到同事有困难他都鼎力相助;在领导心里,他始终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虽然他家庭困难很多,却从未向单位请过假。
姚欣同志牺牲后,公安部及省、市领导分别作出指示批示,对姚欣同志的事迹给予充分肯定;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委政法委专门发来唁电,表示哀悼;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锐忱,南岗区区长李四川等领导同志分别前往姚欣同志家中,亲切看望慰问了姚欣同志的女儿及亲属;市公安局党委、南岗区委做出向姚欣同志学习的决定;市公安局追授姚欣同志“在户籍派出所工作三十年金质奖章”;南岗区委追授姚欣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姚欣同志走了。他带着对工作、对家庭、对生活的无限眷恋,永远地离开了喜爱他、牵挂他的亲人、战友和群众。他用忠诚、为民、公正、奉献、廉洁,践行了从警时的铮铮誓言。他的离去,让公安战线失去了一个好民警,女儿失去了一个好父亲,人民失去一个好公仆!他留下了太多太多的感动,正所谓:铸忠诚,献青春,鞠躬尽瘁;保平安,为人民,浩气长存。
姚欣同志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