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途中意外牺牲 临沂好刑警李波"一路走好"
2013年3月6日下午3时10分,李波驾车到临沂市人民医院领取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马某的收押体检报告,15时许,在市看守所开具马某不适合羁押证明后驾车返回。当行至327国道临沂市动植物园南路段时,车辆突发意外,所驾车辆翻坠路西水塘中。虽经110民警和周围群众全力抢救,15时36分,抢救民警群众发现李波溺水牺牲。
李波是公安部“打盗抢,保民安”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杰出代表。李波因公殉职以来,人们以各种方式悼念他,缅怀他的事迹。不管是单位领导,还是中队同事,不管是曾经实习的兰山公安局基层派出所,还是沂南公安局当年的战友,提起李波有口皆碑:他工作从来是抢着干,连续加班几天几夜不叫苦。从治安案件查处到刑事大安侦查,他样样都是棒角子。他经手整理的刑事侦查案卷,不管是一般案子,还是重大上呈案件,从来都是一次起诉成功。
在他短暂9年的从警生涯中,始终坚守着人民警察的高尚情操,工作中他冲锋在前,任劳任怨,数次让功,不计名利。他查处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70多名,查破治安刑事案件300余起,其中刑事案件220余起。办案中,他一身正气,不徇私情,亲手将自己的一名亲戚拘留;他查办治安刑事案件300余起,无一出现执法过错和冤假错案;他善做会做群众工作,实习期间化解了一起18年的信访难案;他侦查审讯抓捕样样拿手,参与破获盗327国道系列扒汽车货物案、系列生猪被盗案、曹凤才故意杀人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在“清网追逃”行动中,行程万里远赴黑龙江抓获17年命案逃犯高义贺。
沭水滔滔送战友,苍山巍巍祭英魂。李波牺牲的消息传开后,在辖区引起巨大反响。英雄事迹牵动临沭社会各界的心。中午12时,当灵车在临沭县城区缓缓行使时,人们自发涌向街道两旁,,在一条条横幅寄托哀思和悼念的横幅下,一排排眼含热泪珠的群众向灵棺默哀。灵车所到之处,有不少市民伫足观看,行注目礼。
李波同志,今年34岁, 2004年毕业于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同年分配到沂南公安局苏村派出所工作,2006年8月调任临沭县公安局,先后在刑警大队打流中队、三中队工作。曾2次被评为全县优秀共产党员,3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4次被通令嘉奖。3月8日,经临沂市公安局研究并报山东省公安厅审核同意,确认李波同志为因公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