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6"宝马车肇事无辜遇难者蒋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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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宝贝勇 ]创建于2012年08月20日

给法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3-09-10 22:11:08      发布人: 美美

尊敬的法官大人,你们好:

   2012年8月16日晚上10点半,名为阚微洁的女性驾驶牌照为苏B68927的宝马,在市中转弯处撞了另一辆牌照为苏B8855C的宝马750轿车逃逸。在唐角路段撞上了准备开电动车回家的我和女儿,女儿被撞飞8米多远,倒在了血泊之中,后经抢救无效,离开了亲人,我严重受伤,八处骨折,大腿缝了58针,而那个杀人的刽子手连停都没停,反而加大油门苍狂逃窜,(有监控证明),人命关天,见死不救,良心何在,漠视他人性命,撞了人还逃逸,性质恶劣,连续逃逸这种人简直就是杀手,绝对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加上肇事逃逸应该两罪并罚,明明是酒驾拚命地跑,第二天投案消化了,酒精已过,大家都懂的,那个刽子手就是钻了法律的空子,至于自首,交警已查到她不得不去,这种还叫自首吗?当时逃跑第二天下午再去,期间十几个小时,谁知道她做了什么手脚?我想法官大人你们应该清楚的。此事故阚微洁负全部责任。
    我的宝贝女儿蒋凌云,现年22岁,是南通大学的一名大四本科学生,今年就要毕业。6岁时父母离异,她的哥哥脑瘫已病故。女儿是第二胎照顾生的。我单亲十年,一个人含辛茹苦,在村边帮人理发独自抚养女儿长大,母女俩人相依为命,六年前我重新组成家庭,继父长年在广州工作。我女儿从小学习成绩优秀,历年被评为三好学生,女儿聪明漂亮乖巧懂事孝顺,是人们眼中的乖乖女,一直是我做母亲的骄傲。本来老家已经拆迁。我们的生活苦尽甜来,以前既使最苦最累,为了女儿,我也值。虽然艰辛,但我们有着无比的天伦之乐。一个原本人人都羡慕的幸福家庭,倾刻间家破人亡,家破了可以重建,人呢?恶魔的一杯酒,就葬送了一个鲜活的生命,一个那么小,十月怀胎,从手心里捧大的心肝宝贝,花了多少心血,就这样没了,女儿还那么年轻,还没有结婚,没做母亲,没有来得及孝顺妈妈,还没有经历人生最精彩的部分,还没有享受这美丽靑春,她才22岁呀!我真的无法接受,从此我们的命运彻底改变。原以为女儿是我生命的延续,是我所有的希望,也是社会的有用之才,二十二年的相互依偎,相互支撑,期间付出了多少辛酸的故事。活到五十多岁,奋斗了大半辈子,如今是一场空。女儿十八年的寒窗求学,风里来雨里去,努力拚博,奖状,各种证书,六级英语,会计证,人力资源,驾驶证,随着魔鬼的一声巨响,统统作废!无辜的生命就这样灰飞烟灭!两代人的命就定格在一脚油门之中!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仿佛还能感觉到女儿的气息,她从不曾离去…。现在这一切都成了恶梦。我的心里就像插了一把尖刀,撕心裂肺肝肠寸断,这种伤痛是一般常人都无法体会的。我老无所依,孤独无靠,我该怎么过?一个母亲的血和泪,我的精神己经崩溃,每天哭,哭了整正一年,眼睛将要哭瞎,心脏也坏了!没有女儿我没有希望,没有生活的意义,女儿是我的天,天塌了,地陷了,我的宝宝走了,我虽活着,心却死了!
     阚微洁的态度令我失望,迄今为至,从来没有主动诚恳道歉,我也决不会谅解,我怎么会原谅一个要我女儿生命的凶手呢?我对不起女儿,没有好好保护她,我该死!一天一天过去,梦渐渐地醒过来,我知道我永远失去了我的孩子,再也没有人喊我妈妈了,我只能说,我做过母亲,一个很失败的母亲,命运却掌握在别人手中!我也对不起所有关心我们的好人,更对不起新庄人民,所有知道这起重大事故的人都在关注这个审判结果!
    但是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阚微洁不管是谁的小三,后台有多硬。因为逃逸比酒驾更严重,惩罚更严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刑期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她逃逸致人死亡的应该在七年以上。况且两次逃逸罪加一等!第一次不逃,第二次事故桹本不会发生!
     所谓的民事赔偿,她再多的金钱也换不来亲情,更换不来我女儿的生命,我女儿是无价之宝,生命无价。一个本科生凭我女儿的能力,再少一年挣五万,三十年也要150万,况且我培养到大学毕业,已经花费二三十万,再则我自己一年也挣五六万理发这行业我已从事三十年,再做十年我也行,挣个三五十万也没问题。如今我失去了女儿,失去了工作,精神和伤痛的双重折磨,我已经无法正常生活,过着不是人过的日子。她赔再多的钱,我也不满足,就算把我堆在钱堆里,我也开心不起来!阚微洁犯下的滔天大罪,也是她咎由自取,她罪有应得!我也要让她尝尝生离死别的痛苦!
    尊敬的法官大人,我是受害人的母亲,我也是受害人之一,我要讨为公道,我有这个权利我也要维护党和政府给我的权利,所以我决不会放过她,也不会原谅她!那怕我自己倾家荡产,为女儿,我死无遗憾!
      至于我方代表签的那张谅解书,也是在交警的威逼带哄之下,甚至我老公在不知情的状态下签的字,当时心情很乱,都已精疲力尽,交警称,民事赔归赔,刑事判归判,试问赔钱跟谅解书能划等号吗?难道赔了钱就不要坐牢了吧?缓型是适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三年以下都是不逃逸的人。阚微洁却是两次逃逸,根本不适合缓刑!金钱不是万能的。希望法官大人,倾听群众的呼声,还社会对弱势群体一个公正!对这样一个人渣要依法严惩!如果今天放过他们,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连续逃逸,醉酒驾驶,漠视生命,把生命当儿戏。那么明天这样的恶魔,这样的马路杀手还会故伎重演,危害更多的无辜家庭,也能给所有的驾驶员一个血的教训!


     请求人受害者储锡妹201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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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阚微洁罪该万死,如不公正判决,也叫魔鬼断子绝孙。


    写信时间:2013/10/14 01:20:03
  • 美美,真的很气愤无良司机的行为让你坠入人间的地狱,世间太多的不公不平,所以一定好好保重自己!为自己和孩子讨回公道!


    写信时间:2013/10/01 11:2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