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痛掉念——李春东
2012年7月4日晚上10时许,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公司工程师李春东与同事吃饭后返回矿区,当李春东靠右侧走到距离厂区门口40米时,被从后面同向行驶的一台摩托车撞倒,后送往林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在多次索赔无果后,7月13号下午6时左右,李春东患有心脏病的妻子和年仅13岁的儿子被强行带上手铐以闹事的名义带离矿业公司总裁办公室。
事发当日,李春东检修完设备后已是晚上8点,选矿厂副总安岩带领他到就近的一个饭店就餐,同行的还有选矿厂管理人员等10余人。矿厂员工用餐期间饮用大量啤酒和白酒,但是公司领导并未加以阻止。李春东也因为用餐后还有工作,只是喝了一点酒,他在事发前5分钟还与助理工程师吴文明用电话形式安排晚上检修工作。不料5分钟后,惨剧发生,同行人员苏清富酒后高速驾驶摩托车撞倒李春东,导致后者因流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李春东对待工作诚诚恳恳,兢兢业业,在银都矿业的上上下下有口皆碑。
就事后赔偿的问题,法律界人士介绍,李春东在工作用餐后,返回工作地点的行为,应视同为“上下班途中”,李春东的死亡应定性为“工亡”。家属既可以向直接的肇事方索赔,也可以按“工亡”向用人单位寻求赔偿。
而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始终拒绝给予赔偿。出于无奈,李春东的妻子带着两个孩子给老总跪下求他,后来老总开始避而不见,最后还报警说他们是在闹事,警察到来后发现并没有这回事也就不了了之。作为直接肇事方,苏清富一直装病住院,也将事故责任推给公司。
到目前为止,赔偿事宜毫无进展。李春东的妻子拒绝将丈夫下葬,其13岁的儿子也经常在夜里哭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