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曾集镇曾巷村 5组村民曾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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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青山被警方带走,与一起枪袭案有关

发布时间:2014-01-26 21:27:06      发布人: jackson
村庄深夜枪案   曾青山被警方带走,与一起枪袭案有关。   据曾集派出所报案记录,1月3日晚10点32分,该镇曾巷村5组女村民王芳通过电话报警,“刚才我躺在自家卧室床上看电视时,有人用枪将我卧室窗户玻璃捅破,并朝我床头处开了一枪”,请求警方处警。   “是一把老式猎枪,长约1.8米。”王清义这样描述那把疑似作案工具。王清义是曾青山的姐夫,1月4日上午9点多,他和其他村民来到枪袭现场,在王芳家破开的窗户外,看到一地的碎玻璃,还捡到几颗遗落的钢珠。当天上午,有村民在500米外的堰塘边捡到一把自制猎枪,怀疑是作案工具。   据警方材料,接报次日沙洋县公安局即以故意杀人案立案侦查,与王芳同组的曾青山被列为嫌疑对象。“他过去多次向王芳表达过爱慕,有经常骚扰她的行为,她当时怀疑就是他。”县公安局一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   警方人员同时从现场提取了部分物证:王芳屋旁的红砖一块、旧上衣一件以及手套一双,上面留下些许可疑斑迹。1月5日,这些检材连同曾青山的血样被送到省公安厅检验。   3天后,由湖北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显示,从提取的手套内面可疑斑迹中检出人的D N A分型,“支持该斑迹为曾青山所留”;另外从红砖和旧上衣的可疑斑迹中未检出人的D N A分型。   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曾青山,1月8日下午5点多被警方从家中带走,传唤证显示其涉嫌故意杀人罪,地点为沙洋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传唤证上另有民警笔注:“曾青山在传唤过程中拒绝签字”。   同一天被警方带走的还有曾青山的前妻樊华英,两人2008年离婚,但并没有分家,只是樊多数时间在离家20公里的后港镇打工。这天下午6点多,她从工厂被带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来把手机一收,不给吃喝,关了一夜。”   樊被问及的主要是,曾青山有没有私藏枪支,有没有玩枪的习惯。“我没看到他玩枪,也从来不知道他有枪。”虽然因经常吵架而分手,但在樊眼中,前夫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在当地承包了一个鱼塘,与外人并无仇怨。   在笔录上签字时,樊说一个民警告诉她,整个询问过程都有监控。但出来得知前夫出事后,“公安又说,他的没有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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