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张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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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回家 ]创建于2012年08月20日

文革烈士张志新

发布时间:2012-11-15 23:10:58      发布人: 回家
            重量
                         韩瀚
  把带血的头颅, 
  放在生命的天平上,
 让所有的苟活者,
 都失去了——重量。

图片
    张志新出生于天津的一个大学音乐教师家庭。1950年,在天津师范学院学习。朝鲜战争爆发后,张志新响应党和国家“抗美援朝 保家卫国”的号召,参加了中国人民志愿军。195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作。1957年,调往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任干事。
    1969年,张志新因为反对文化大革命、反对四人帮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逮捕入狱。
    张志新在狱中身背18斤背铐,拖着沉重的脚镣;惨遭毒打,头发被扒光;为了让她交代,管教指使男犯人无数次对她实施轮奸,为了免于强奸,她后来把粪便涂在自己脸上身上。
    后来,狱方将她单独关在一个只有一米见方只能坐,不能躺,不能站的阴暗囚室里,除了放风以外,不准出来,揭开地板就是便池,扣上地板再坐上去反省,犯人们称之为“蹲小号”。一般蹲小号的时间就是一两个星期,否则精神就失常了,人也废了。张志新竟然蹲了一年零七个月。来月经时,监狱采用拖压的办法不发给女政治犯特需的卫生纸。就在这个过程中,她的丈夫曾真和一女一子迫于上面的压力分别和她离婚、断绝母子关系,在接到离婚判决书时,她讲:到监狱那个时候,这个那个对我没有任何意义了,她一点都不想。
    就这样她在精神、身心、肉体上受到了灭绝人性地摧残,很坚强,到最后终于患了精神分裂症,一连几天彻夜不眠、两眼发呆,蹲坐一天一动也不动,时笑时哭,自言自语,脱光了衣服,在床上大小便、蘸着经血吃馒头。
    在经历了6年的惨绝人寰的折磨之后,1975年4月4日,她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早上被枪决。
    枪杀前,她被带到一间管教室。法院的人员向她宣读了死刑判决书,她要求看判决书,但他们不给她看。她说了生前最后一句话:“党啊,我的党,你要将我引向何方?”。
    一声凄惨的声音划破天空,张志新被监狱的管理人员强行按倒在地,在颈背上垫上一块砖头,一把普通的刀子就刺向她的喉管。她挣扎呼嚎,凄厉的声音还没发出几声,由于气管被切开,气不能通过声带就喊不出声音来了,便痛苦地咬断了自己的舌头;她的喉管被割断了,伤口绽裂;“他们惨绝人寰地切割了她的喉管,又把一段三寸长的不锈钢管插进气管里,再用线将刀口缝上”。一个女狱警,一个向张志新实施割喉的行凶者,看著,听著这惨不忍睹的暴行,经不住惨叫一声,昏倒在地。
昏厥在地的女狱警,被拖了出去,其余人员都视死如归地站著,互相对视著眼光,平静而又自然。 据说这是公安厅的规定,是为了不让政治犯呼喊口号。
    张志新被枪决时,是一枪击中头部毙命,半个脑袋被子弹炸开。后来,她的尸体被沈阳医学院附属医院用汽车运走,放在水泥池子里,用药水泡上,作病理解剖实用。以后失踪。
    1979年3月,中共辽宁省委为张志新平反昭雪,追认她为革命烈士。但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平反理由为:张志新纯系因反对林彪、‘四人帮’而被判处无期徒刑,所谓事实均系在精神失常情况下所为,不应视为犯罪。随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连续3个月刊发转载了大量关于她事迹的纪实报道(但文中遵照中宣部的审查批示隐去了“割喉”的那件事情)。无数群众愤怒地涌向北京寻求答案,党中央阻止了对张志新案的进一步调查,案件调查终止。
    1998年8月7日,《南方周末》发表了《张志新冤案还有秘密》一文,引起读者广泛关注。文中披露了造成张志新冤案的最大原因是她指出了毛泽东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的错误。2000年4月4日,是张志新烈士牺牲25周年。当年采写报道张志新案件的原光明日报记者陈禹山最近又一次披露其案情,揭示了那段割喉密情。

到过这里的访客更多>>
  • 这是毛泽东江青毛远新在中华民族制造的罪恶。


    写信时间:2014/02/26 12:24:40
  • 文革的鬼魂在中国大地上作祟游荡,警惕啊人们!


    写信时间:2014/01/01 10: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