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于1945年10月追晋阚维雍为陆军中将师长
发布时间:2013-02-03 15:16:11
发布人:
jackson
国民政府于1945年10月追晋阚维雍为陆军中将师长,并于1946年3月29日为其举行国葬,陵墓设于桂林市七星岩霸王坪,墓侧建有纪念亭,并于东镇路阚宅基地修建纪念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柳州市军管会按照政务院文件规定,承认阚维雍为抗日阵亡将士,追认为烈士,给其亲属颁发了“烈士家属”光荣匾。文革期间,阚维雍烈士墓及纪念亭均遭捣毁。1983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拨款,由桂林市政协和文物管理部门修复。1984年11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追认阚维雍将军为革命烈士。同年1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为其亲属颁发了“革命烈士证明书”,其中明确写道:“阚维雍同志在抗日战争中壮烈牺牲,经批准为革命烈士,特发此证,以资褒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