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的青岛市民魏淑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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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jackson ]创建于2012年05月14日

魏淑琳去世后,他们申请了法医鉴定

发布时间:2012-05-14 08:23:46      发布人: jackson
魏女士说,魏淑琳去世后,他们申请了法医鉴定。“4月21号上午10点,法医进行解剖,取病理。取的过程中,看到法医出来,我们问法医情况,他说发现头颅里有血迹,不像是美容院说的做美容过敏,然后就匆匆地走了。”

  魏女士怀疑,三妹魏淑琳死前跟美容院员工发生过争执。而且魏女士回忆说:“三妹魏淑琳抢救时,在急诊室外美容院的人说魏淑琳只做了面膜和胸部护理,但是法医做检查时,把三妹外衣脱了以后,我看到她的背部又红又紫,好像是刮痧留下的痕迹。”

  据报道,事发美容院是2008年6月进行的工商登记,但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根据1994年国务院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的人开展诊疗活动,就是非法行医。记者从律师处了解到,以这样的资质,该美容院只能进行生活美容,如果该美容院为魏淑琳做过刮痧,那就超出了该美容院的经营范围。

  4月23日,魏女士一家人找到了魏淑琳事发时所在的台东一路68号三楼的青岛天鑫恋美美容院,却发现美容院大门紧锁,门头已经拆了,门上的通知写道:因为线路故障,本店暂时关闭。魏女士打听了附近的商户,没有人知道美容院工作人员及老板的去向和联系方式,也没有人知道这家美容院究竟为何匆匆关了门。

  4月25日中午,两名自称是事发美容院管理者的女子与死者家属进行了交流,声称事发当时有两名20岁左右的女孩给魏淑琳做了背部刮痧、胸部护理和面膜。在魏女士的要求下,几名工作人员带领魏淑琳家属查看了事发时魏淑琳做美容的床位,并且肯定地告诉魏女士,4月19号下午所有的服务项目均为正常美容项目,不存在任何意外情况。魏淑琳没有从床位上掉下来过,也没有跟他们起过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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