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辉历程
马恒昌(1906-1985),男,中共党员,全国劳动模范,“马恒昌小组”的发起人,辽宁省辽阳县人。
1948年在沈阳第五机机械厂当车工,先后任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班组长、技师、总机械师、厂党委副书记、全国刀具协会理事。194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一至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
1949年,马恒昌任班组长后,他打破常规,开拓创新,带领班组工友不断创造,改进工具,改进工作方法。他善于积累,总结工作经验,创造出研究技术制度、岗位负责制度、分工制度,以及帮助新工友和培养徒工等科学管理办法,为基层班组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1951年“马恒昌小组”向全国职工发出开展“爱国主义劳动竞赛”的倡仪,得到全国18000多个班组的热烈响应,有力地支援了抗美援朝战争和推动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他年年月月超额完成国家规定的生产任务,产品质量优异,班组工作井然有序,成为全国班组建设的红旗。
70年代,他带领刀具队到全国各地表演,推广先进经验,影响很大。“马恒昌小组”发扬了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以高度的责任心,创造性劳动,屡建功勋,成为全国工业战线上的英雄集体。马恒昌及其小组是全国机械工业战线的一面红旗。1985年7月18日,因病逝世,终年78岁。
1990年,江泽民同志挥笔写下了“马恒昌小组精神代代相传”的题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