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清河区法官王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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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明镜大师 ]创建于2016年07月31日

铁岭市清河区法官王鹏宇去世,年仅34岁

发布时间:2016-07-31 08:20:33      发布人: 明镜大师

  2016年7月30日晨5时许,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法官王鹏宇同仁患脑出血去世,享年34岁。 鹏宇同仁先后毕业于沈阳师范、云南民大,研习法学专业。于2011年以优异成绩考入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初于派出法庭工作二载,后转任民二庭法官。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兢兢业业、为人正直、尚法秉廉。工作之余,为弥补经济之拮据,亦为坚守廉洁之底线,拖疲惫之躯,躬身从教,日夜操劳。 然,天妒英才,君于改革之前夜,以身殉道,凤落长空。 呜呼,鹏宇法官!愿君含笑于天堂,从容安详。


2016年7月30日晨5时许,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法官王鹏宇同仁患脑出血去世,享年3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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