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不会忘记你们
--陕西公安机关深情缅怀公安英烈
中广网西安4月2日消息(记者刘涛 雷恺 通讯员孙伟民)“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又一个让人心情沉重的清明悄然而至,在这缅怀故人的时节,人民不会忘记在与歹徒搏斗中英勇倒下公安民警的身影;不会忘记在那无眠的夜晚,公安民警为守卫一方平安,彻夜守候时的情景;不会忘记面对无情的灾难,公安民警义无反顾、奋不顾身冲在一线的那一刻……
“天天有牺牲,时时在流血”这是对公安工作的真实写照。据陕西省公安厅统计,自2000年以来,全省公安民警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已有97名民警将宝贵的生命献给了人民公安事业,特别是今年以来,已有王平顺、南晓鹏两位民警因公牺牲。
为了人民的利益,面对穷兄极恶的歹徒,公安民警英勇无畏、冲锋在前。2003年10月14日,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六大队民警祝选朋在反扒巡逻中发现两名行窃嫌疑人,抓捕时,该人突然从腰中拔出匕首反抗。在战友被刺伤的情况下,祝选朋同志奋不顾身扑向歹徒,毫不畏惧地用双手紧紧地抓住歹徒的双肩。丧心病狂的歹徒凶狠地用匕首刺进了他的胸膛,祝选朋同志虽身负重伤但仍用尽了最后的力气把歹徒摔倒在地,在群众的帮助下终将歹徒抓获,但祝选朋同志壮烈牺牲。同年11月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追认祝选朋同志为革命烈士。2004年3月31日,公安部追授祝选朋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今年2月4日,韩城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王平顺在抓捕持刀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仍以顽强的毅力紧紧抓住犯罪嫌疑人不放,被妄图逃脱的犯罪嫌疑人刺穿左眼、伤及颅骨和大脑,终因伤势过重,壮烈牺牲,年仅32岁。同年2月23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追授王平顺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并号召全体公安民警向他学习。
为了人民的利益,面对灾难,公安民警义无反顾,奋不顾身。2003年8月28日,全省优秀公安局长、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原洛南县公安局局长郭均成面对突如其来的洪水灾害,连夜冒雨赶往灾区一线抢险救灾,被无情的洪水夺走了宝贵的生命。同年9月2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追认其为革命烈士。11月6日,公安部追授郭均成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2003年3月28日,汉中市佛坪县公安局民警史国胜、杨晓祥,在扑救山林大火中光荣牺牲。同年5月26日两名民警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6月19日省公安厅给史国胜、杨晓祥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 2007年2月16日,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一中队战士罗利智在扑救西安市东县门中国银行陕西分行家属院锅炉燃爆火灾中,被三块炸飞的水泥块同时击中头部,从炸塌的水泥板上掉落到锅炉房黑暗的地下室里,壮烈牺牲。
为了人民的利益,公安民警不辞劳苦,四处奔走,毫无怨言。2004年5月25日,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民警李海洲及另一名民警在驾车前往四川省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时,在四川省巴中地区南江县马长埔桥发生交通事故,坠落江中。李海洲经抢救无效牺牲。同年11月22日省公安厅给李海洲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2009年2月5日,铜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南晓鹏,在执行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连续蹲守30小时,积劳成疾牺牲在工作岗位。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乔明友,长期扎根在秦岭深处,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日前,陕西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正在通过清明公祭、看望慰问英烈家属、网上祭奠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缅怀公安先烈活动,在清明到来之际用实际行动告慰为人民付出宝贵生命的英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