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成立后,经孙中山批准,供祀刘道一于大汉忠烈祠。1912年3月,南京临时政府追认刘道一为烈士,遗体自湘潭迁葬于长沙岳麓山青枫峡。刘道一墓为其夫人曹庄与之合墓,占地面积约110平方米。墓呈半圆形,底径3米,高0.5米,茔地及坟堆皆以花岗石铺砌。墓后立碑三通,主碑刻谭延闓书"烈士刘道一曹庄墓"八字,高1.41米,宽0.52米;左右附碑刻刘道一胞兄揆一所撰碑记,高1.3米,宽0.45米。墓前有石凳、拜台、香炉、石方柱置于左右两侧,四周阴刻小楷,书刘道一生平事略。登山石径由墓左斜穿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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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就义80年后,屈武先生为烈士祠题词:“慷慨捐躯,刘郎不朽。赤心报国,岳麓千秋。”1983年,湖
刘道一墓
南省将刘道一墓列为为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