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余热的老伙伴 (作者:罗克钧)
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百废待兴,律师业恢复后,社会上极度缺乏人才时,曲珣和许汝藩(市高级法院副院长)、蒋克(市法律业校长)、罗克钧(崇文法院院长)都在那时先后离退休,商议如何发挥余热,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遂聚集离退休的老审判人员二十多位,在原崇文法院门前空场修建几间房,报请市司法局批准,试成立北京市法律服务部,后改名北京正大律师事务所,我们都被任命为特邀律师。
曲珣同志正直公道,平易近人,群众关系很好,精于法律业务,工作热情很高。我们由于曾在法院担任领导职务,不便与前同事或晚辈对簿公堂,很少代理诉讼,多担一些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比如受聘担任北京市工商联合会法律顾问,帮助该会解决不少重要法律问题;或在所里为前来咨询求助群众释疑解惑,提供法律帮助,有时比在法院上班还忙。
我们创立律师事务所的初衷就是利用法律事务的一技之长,发挥余热,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所以收费很低,有些根本不收费。除了房租和办公费用所剩无几,不为创收,无人计较。
律师的十年,是在曲珣等同志的主持下,自主创业的十年,生活简朴忙碌而相当丰富,办公室里不用开会,天天都在研究着各自遇到的问题。来访者、求助者带着的沉重问题而来,经过交谈释法,平了“冤屈”,顺了气,解开了心中的疙瘩,明白了不伤和气,依照法律该怎么处理,轻松而去,我们也感觉实现了自己的价值。十年的律师生活,虽然辛苦点儿,但确实是充实的,丰富多彩的,令人难忘。
老曲,我的好同志,好兄弟,你怎么就悄悄的走了,我想你。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