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培军案又是一桩荒唐事
王培军:菜市场鱼贩王培军骑三轮车与人发生刮擦,对方跳车撞倒袁姓老太太,主动承担合理的赔付,后经当地派出所两次参与调解后,仍被袁老太太家人以极端方式巨额索赔,王培军被逼无奈服农药自杀。
纵观事件的全过程,在同情王培军夫妇的同时,不禁疑惑,究竟是谁逼死了王培军?是袁老太太不讲理的家人吗?是王培军的忍让与软弱?是,又似乎不是。我们来从事件本身来找答案。
一则,调解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渠道。
我们来简要回顾事件过程。7月26日,事发之初,王培军与导致袁老太太摔倒的直接责任人共同赔偿100元(王负责了60元,算大头),后又带袁到医院拍了片子,诊断结果显示,“没有问题”。次日,袁再度上门,索赔7000元,城正街派出所即参与了调解,虽然结果不甚公平,但6500元的赔偿尚在王培军可以承受的范围,况且还有 “一次性负担,以后不负任何责任”的书面承诺及派出所副所长的签字。事情本来到此应该结束,8月6日上午,城正街派出所再度叫王培军去调解,原因是“袁某的儿子和儿媳找到派出所,称袁某断了5根肋骨,医疗费已花去2.3万多元,之前赔偿的6500元根本不够”。经协商,王培军同意再赔偿6000元。至此,王培军应该做到了仁至义尽。8月7日,运气不佳的王培军在承担了另一起原本与己无关的撞伤老人的赔偿后,因再遭人持刀威胁要求赔付袁老太太20万元,被逼无奈服农药自杀。
从中不难发现,派出所两出面调解。第一次有欠公平公正,第二次则属“言而无信”, 派出所出于息事宁人的态度,无原则地主持所谓调解,又对袁家人的无理要求步步迁就。再有袁老太家的巨额“索赔”,才导致的悲剧的发生。但我们也都明白,“调解”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当调解不能让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时,完全可以走进一步的法律程序,通过法院来解决问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岂容袁的家人胡搅蛮缠下去。只可惜,派出所竟然一直都没有提醒王培军走法律程序,王培军本人也到死都没有走出这一步,何其悲哀。是他不相信法律,还是不懂法?!
二则,当地派出所失职。据王培军的妻子反映,“菜市场内有人说,当天中午有两三个光头男带着刀来找王培军要钱,扬言下午2时以前收不到20万就要他的命。”街霸当道,甚至有人提着刀在市场里横行霸道,城正派出所竟然不闻不问。王培军自杀后,派出所副所长王卫民给出的解释是“我是主持过调解,但这与他自杀无关”记者前往派出所采访,遭到拒绝,理由是“采访此事必须所长同意”,而所长却“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身为一级执法部门,城正派出所自始至终,态度何其暧昧,法制观念何其淡薄!
由是观之,遇到问题,派出所只会一味无原则地“调解”,事后推诿责任,而另一面,公民个人面对显示公正的现实,也只会一忍再忍,至死不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种糟糕的现实环境下,不法分子趁机作乱为所欲为。法制观念的淡薄,源自普法工作的不到位和不深入。如何深入进行普法,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自觉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大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得出结论,普法流于形式才是杀死王培军的真凶。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