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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农村问题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2-10-10 10:38:46      发布人: 美好的回忆

张哲一

2009.5.18

马克思曾经指出,农业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从渔猎采集生活到农耕畜牧的过渡,标志着人类产业的发起。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历史变迁证明,任何社会的发展都要经历一个非农化、工业化、城市化及现代化的过程。可以知道,农村是整个社会重要的有机组成成分,其产业结构、职业分布,不仅决定着农村社区自身的综合发展,也影响制约整个社会的运行和变迁。

农村一词至少包含了三种各自独立的含义,即生态、行业、社会文化方面的含义。农村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巨大系统,首先它是一个地域空间概念,包括了人口密度、建筑聚散、产业分工,也包括了生态环境的差异;其次农村又是一个经济概念,它以农业为基础或者主要产业;再次它是一个社区概念,人际交往依赖于血缘和地域。

我国是一个有着8亿农民的农业大国,人口多,耕地少,农村问题在革命和建设时期始终是一个头等重要并带有根本性质的战略问题。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经济的巨大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得益于农业的稳定与农村社会的发展。“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把三农问题列为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连续六年的“一号文件”也说明了,三农问题关系到整个国家发展稳定的全局,只有解决好三农问题,中国经济的长久稳定发展才能有保障,社会稳定才会有坚实的基础。

 

一、        目前农村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资源分布不合理

我国人均土地资源数量较为贫乏,根据2006年调查显示,我国目前人均耕地只有1.39亩。然而,随着人口数量的增长、知识技能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土地的需求量则是日益增长。于是,土地的供需矛盾便日益凸显出来。

我国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由于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保障产权实现的费用,支持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的发展,土地资源的配置实际上掌握在政府及其各级代理人手中。《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用。”但由于法律并没有规定出于“非公共利益”不得以征用的方式获得土地,因而土地的征用并不存在法律障碍。当前现代化高速发展,无论是居住还是企业都对土地的需求大大增加,在此,政府的土地征用垄断政策使其在征地与供地之间形成了巨大的利益空间,客观上造成土地征用越多,利益越大。这种利益的刺激诱使征地力度加大,也造成了农民土地的缺失。

而另一方面,根据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县委的领导下,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是居住条件仍然没有根本的改观和提高。许多农村依然延用着改革开放前的住房,房屋参差不齐。也有农民因村里缺乏足够的公用设施而搬到村外住,致使老房子闲置。还有农民受根深蒂固的宅基私有、风水、朝向等封建思想的影响,一户多宅的现象严重。而村庄规划滞后、宅基地批而不划、划而不建等问题导致闲置土地的形成,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与不合理规划。

 

(二)环境污染严重

环境污染在全国乃至全球都是一个尚待解决的问题。然而当这个问题摆在农村,便显得尤为严重。环境污染不仅影响到了农民的生活环境,降低了生活质量,更重要的是环境污染破环了土壤,使得农民的生产受到极大的影响。农村环境是农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条件,关系国计民生与可持续发展,它的现状不容忽视。

农村的环境污染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第一是农业生产的污染。耕地面积减少与稳定粮食总产量之间的矛盾,强化了农民对化肥、农药的依赖程度。这些化学物品的不合理使用以及农业生产的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低下,造成了极大的环境污染。而近年农村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并且日渐规模化,导致粪便粪水集中排放,而此类污染源面广,直接影响了周围的环境与水体,加大了污染源的处理难度。

第二是农村生活的污染。社会的农村环境保护意识滞后,一些地方还存在着“重城镇轻农村”的环境保护观念,加上广大农民的环境污染危害意识比较淡薄,生产和生活上的陋习一时也难以改变,在农村中,生活垃圾随意倾倒丢弃的现象较为严重。在较为偏远的农村里,污水乱泼、垃圾乱倒、杂物乱堆、畜禽乱跑的现象随处可见。受限于垃圾处理的技术以及经济条件,这些垃圾往往会被堆埋,不仅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而且污染了周围的水质和大气。

第三是农村的掠夺式开发。一些县、村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以牺牲农村的生态环境为代价,大量采石开矿、围湖造田、毁林开荒,使得生态平衡严重破坏,环境问题加剧。

 

(三)人口问题

人口是影响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农村的生产生活中,人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长期以来,由于受到社会经济体制以及产业转型的影响,我国农村人口状况不断恶化。

首先是人口增长过快。在贫困地区,抚养孩子的成本比较低,不需要上幼儿园,小学费用也很低,而等孩子稍大一点,便能从事放羊、喂猪、割草等经济活动中,为家庭带来收益。于是越贫穷的地方生的孩子越多。其次人口素质相对较低。受到地域条件的限制,农民的活动范围较小,缺乏许多与外界沟通联系的机会,而农村相对教育水平低下,大部分人没有机会或者仅有机会读到小学,使得人口的素质不能适应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一个中国农民仅能养活5人,而一个英国农民则能养活106人,一个美国农民则能养活73人。第三是农村人口结构失衡,包括性别、年龄、地域分布结构失衡。人地关系的高度紧张,使大量青壮年流入城市寻找新的发展机会,出现跨地域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于是农村中留下的更多是老人儿童,削弱了农村的生产力。

造成这些人口问题的原因很多,跟历史原因、传统观念影响、经济约束等都密不可分。人口、经济、教育在农村形成的不良循环,农村建设人才的匮乏,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政府也应加大农村教育的投入,改善农村人口的现状。

 

(四)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

社会保障是一国政府为全体国民因为各种原因而失去生活来源、生活贫困时所提供的生活保障,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它既是对农民在政府新的制度安排中所造成的经济利益损失做出的补偿,也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在如今城乡二元化的结构体制下,农民居民却被排斥在整个社会保障体制之外。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层次低,覆盖范围小且社会化程度弱,极大地限制了社会保障的发展,损害了农民的应有利益。

在许多农村里,参与社会保障的农民并不多。原因有很多,农民根深蒂固的思想是其中之一。一部分农民依然保留着“养儿防老”的思想,他们习惯了家庭的赡养模式,国家也在法律上予以了确认,因此他们对于政府提供的保障形式不能完全接受或者去尝试。而且对于很多农民来说,他们需要付出的社会保障金额虽然在可以承受范围内,但他们不愿意把钱放到看不到利益的地方。大部分农民倾向将钱用于他们熟悉的领域或者短期效益高的项目,这更加符合他们传统的生活方式和观念。

而另一方面,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缓慢甚至出现倒退。政府的支持不足,很多保障内容没有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出现了不平衡,农民得到的社会保障仅占总数的13%,而真正跟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诸如小病、药费等得不到报销。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全,缺乏科学的资金管理队伍,实际生活中的社会保障效率低下,同时它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让农民无法放心。

 

二、        解决问题的对策

农村问题源于各种历史原因以及制度设计的缺陷。历史上,农民向来以忍辱负重、饱经沧桑的形象出现,农村也向来是个闭塞落后的封闭区域,苛捐杂税、愚昧无知是我们常常能联想到得词语。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大力发展经济,支持工业尤其重工业的发展,而没有对我们赖以生存的农业给以足够的扶持。在许多政策设计上,例如税收、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对农民是不公平的,而这些问题却往往不能及时向上反映,中间夹杂着太多权利与阶层,使得农民的声音远离了政府。比如在税费改革之前,我国在农村征收的税费共有17种之多,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等,而随着税一起向农民征收的费就更多,各种费用最后都演变成向农民摊派。

中央在相隔18年后连续6年出台针对农业的“一号文件”,表明了中央对农村问题的重视。然而,尽管“一号文件”提供了一些解决办法,但农村改革仍然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农民的高度分散和农村的垄断问题也并没有提出解决。农村的改革和农村问题的解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不断的探索、创新、实践、借鉴,许多发达国家在农村建设上的成就和经验,对我国也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在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国家中,韩国、荷兰、丹麦和德国比较具有代表性,他们都是以小农经济或者小农场经济为主的国家,都是在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以国家投资为主导,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带动农村建设并形成自己的特色,与中国有一定相似性。有几点方法可以借鉴参考:①重视和加强农业农村立法;②加大政府投资和融资支援;③遵循“三农”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④开发和调动农民的首创精神;⑤加强农民职业教育和培训。荷兰的魏尔曼也对中国农村发展提出建议,定位应该着力于解决相对充裕的劳动力和相对不足的耕地资源的矛盾,生产劳动密集型和高质量的农产品。借鉴这些成熟的经验,有利于弥补不足,少走弯路,尽快解决我国的农村问题,推进我国农村发展。

以我国现有农村状况来看,城乡二元结构明显,一方面是现代工业的聚集地——大中城市,另一方面则是传统农业的分布地区——农村,这个综合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现象,是解决农村问题的一大阻力。要想实现农村现代化,只有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迅速实现由简单的小农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而这个转变过程中,小城镇的崛起和繁荣已成为共识。城镇化是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由各具特色的产业支撑,形成既能吸纳剩余劳动力、又能创造财富的小城镇,它联结了广大乡村和大中城市,形成了双向交流的通道。小城镇可以促进农村生产方式变迁,它促进城乡经济的对流,加快了农业经济向较大规模商品生产转化,同时改变了农村原有的陈旧的生产方式,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另一方面,传统中国农村历来实行自治,几经变革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残余基层组织,传统自治以及现代法制下建立新型自治组织并存。这些组织在农村中相互交织,构成了农村复杂的社会系统,这样的系统并不能为农民带来切身利益。而同时在当今社会体系下,农民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不能影响法律的制订,不能改变现有制度的安排,只能被动的接受。因此,农民组织化是一条解决的路径,它把分散的力量凝聚起来,使得有组织替农民说话,有组织引导农民。农民组织化在经济上可以降低农民直接与市场对抗的风险,提高预期收入。农民组织起来以后,有利于获得各方面的信息,减小市场的盲目性。它也增加了农民与政府谈判的力量,农民有途径与政府双向交流,能够参与自己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的讨论。

 

农村问题一直是影响我国长期发展的重要问题,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农村稳定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我国的国情决定了农村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当实事求是,扎实工作,稳步推进,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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