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男童遭碾压围观群众无人施救 浙江在线网站发布了一篇报道
疑问1:援引现场民警魏林吉的话,肇事司机高师傅并没有逃跑。肇事司机是撞人后跑进了附近的超市躲起来,期间未参与救援,也未拨打110、120,只给金通旅游客运服务车的车队长打电话求助,而车队长也没有报警。事后,高师傅的理由是:当时心里很慌,害怕被家属寻仇,怕报警后“自己就说不清楚了”。
请问:是不是少了点什么?是否该多求证一下相关法律人士或者多调阅下相关法律知识,这样的行为该算什么?算肇事逃逸?还是算见死不救?如此报道是否在为之前媒体报道的“司机逃跑了”做辩护?是否在暗示公众,这个司机其实没跑的,只是先躲起来了?是否还暗示了,以后司机撞了人也都可以学习这样的?更是否有为此事故中司机的责任判定起到诱导作用呢?
疑问2:33分27秒时,闫哲的母亲将孩子抱起,有两个男子在前方开路,向马路口跑去拦车。几乎没有什么阻碍,一辆黑色的奥德赛汽车司机就让闫哲进入车里,视频显示,此时时间为33分54秒。
请问:真相是不是还缺少点什么?据钱江都市频道《新闻007》采访得到的结果是:詹国峰(奥德赛汽车司机)买菜出来后,发现母亲抱着孩子坐在地上,群众就这么围观,双方就这么僵持着,随后詹国峰主动要求送孩子去医院,之后才是抱孩子送上车去医院。孩子的母亲也述说:抱着孩子,寻求好心人开车送去医院,叫了10多分钟,也没人管她。以上是实情吗?为什么报道中没有呢?假如没有詹国峰的主动,是否会继续这样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