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杨玉朝的伤心故事
因为家父杨吉全于2011年2月22日在桃江县武潭中心卫生院就诊时候,遭遇见死不救不幸丧生。悲痛之余提起上诉,一审桃江县法院证据采信上不重视客观事实败诉;二审由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回顾维权的艰难历程,倍感伤心。伤心之事有四:
1.感念父亲养育之恩,睹物思人,伤心。
2.遭遇武潭派出所民警调查取证过程中单人办案,无关人员多达118人次干扰的违规违法笔录。武潭派出所人为制造维权障碍,伤心。
3.理性上诉维权,遭遇桃江县法院地方保护主义裁判。伤心。
4.向卫生执法部门(益阳市卫生局和湖南省卫生厅)反映见死不救医疗事故遭遇卫生执法部门的不作为。既没有调查武潭中心卫生院见死不救医疗事故的客观事实,也没有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长达一年多时间迟迟没有处理,不能不伤心。
下面重点讲我们维权过程中遭遇武潭派出所人为制造的维权障碍和桃江县法院地方保护主义裁判的事情。
患者杨吉全遭遇见死不救不幸丧生后,武潭派出所隐瞒了事实真相:即医院报案时候登记的《报警案件登记表》记载的医院发现患者昏迷不醒的时间4点47分。武潭派出所在询问曹庆辉、李宁、周志如、熊雄军过程中,将笔录场所选在医院三楼院长办公室。并且不顾公安机关制作询问笔录的法律规定,由医院院长熊钢、副院长詹学奇、副院长周跃仁以及镇委书记何海雷等陪同制作笔录。
公安机关制作笔录有法律规定:必须由两名民警询问,互相监督。无关人员不得在场,(即医院院长熊钢、副院长詹学奇、副院长周跃仁、镇委书记何海雷等人不得在场),排除外界干扰以确保询问笔录客观公正。而武潭派出所制作笔录为民警卢华单独执法行为,民警文青松不但没有积极调查事实真相,反而积极参与同医院领导和镇委书记的密谈。
周志如、李宁笔录同时进行。民警卢华同时询问周志如和李宁并制作笔录,严重的违背了公安机关制作法律文书的法律规定。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这样的笔录属于非法证据,无效证据。
公安机关制作笔录过程中,无关人员多达118人次进出公安笔录场所,使得武潭派出所制作的笔录缺乏最基本的严肃认真和客观公正。
患者家属遭遇武潭派出所违规办案和违法笔录,如何能够不伤心?
患者家属因杨吉全遭遇见死不救医疗事故死亡一事提起民事诉讼后,一审桃江县法院没有积极从桃江县公安局调取法医勘察现场记录和照片,没有调取患者家属110报警录音,没有按照监控录像所反映的客观事实审理案件,反而依据武潭派出所违规制作的“黑笔录”进行审理,使得一审没有半点公平公正可言。让患者家属更加感到伤心难过。
按照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武潭派出所制作笔录,多达118人次外界干扰影响且单人违规办案的“黑笔录”应该判定为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作为非法证据排除。不知桃江县法院为何不予排除?且武潭中心卫生院涉嫌伪造证据(公安笔录)的行为,法院应该判决武潭中心卫生院败诉。
为了争取二审能够公平、公正的审理,也为了争取卫生执法部门能够早日开展对于武潭中心卫生院见死不救医疗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在此求助于广大网友和法律工作者,恳请你们关注本案的审理。
本案见死不救医疗事故证据确凿,医疗卫生行业“潜规则”有相关证据的证明。如果这样的医疗违法行为都得不到法院的公平公正审理,那么很有可能行为一个“墓碑性”判决。即见死不救医疗违法行为得不到法院的诉讼支持。
没有法律的严肃追责,没有卫生执法部门的严厉执法,见死不救将更加广泛的存在于医疗卫生系统,危害更多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所讲,有监控录像为证。为了帮助卫生执法部门和传媒朋友们了解更多的事实真相,请关注患者杨吉全遭遇见死不救案件二审并请与本人联系。QQ 2689256070
如有需要,本人将提供全部监控录像给卫生执法部门,帮助查实见死不救医疗事故。
患者杨吉全两次求救全过程以及遭遇的十二人次见死不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