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卫生局关于红网论贴“武潭中心卫生院见死不救医疗事故为何迟迟不得处理?”的情况说明
红网百姓呼声栏目7月25日发布的“武潭中心卫生院见死不救医疗事故为何迟迟不得处理?”一贴,我局获悉后,非常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杨吉全,男,安化县羊角塘镇人。于2011年2月22日3时许,因突发胸痛由医院旁边一家旅店老板送入武潭中心卫生院二楼内科就诊。
值班医生曹庆辉接诊后,建议其行心电图和胸片检查,但杨吉全拒绝检查,要求曹庆辉医生给予口服药物治疗。曹庆辉医生开出口服药物处方,杨吉全到一楼药房取走药物后(当时旅店老板已离开了医院),仍感胸痛不适,重新到二楼找到曹庆辉医生就诊。当时曹庆辉医生建议其住院治疗,并开出了住院通知书。杨吉全到一楼收费室办理住院手续时,以身上未带钱为由,离开了医院(事后公安干警在其身上检查发现有几百元钱)。大约20多分钟后,杨吉全一人再次来到医院大厅,在大厅的凳子上突然倒地身亡(死亡时的情况是根据医院监控录像得知)。
到早晨6点30分左右,卫生员李妈发现有人倒在大厅后,立即报告120值班医生熊雄军。熊雄军医生查看情况后,立即通知曹庆辉医生一起确认杨吉全已死亡,马上报告武潭派出所,同时报告院长,院长通知总值班人员(医院副院长)赶到现场。
二、处置情况
武潭派出所干警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到医院,对现场进行了保护,对接触过死者的医务人员和旅店老板进行了情况调查,并查阅了医院监控资料,核实了相关人员所提供的情况。同时报请县公安局法医对死者进行尸检,因杨吉全的两个儿子杨玉朝和杨玉亮(都从事警务工作)拒绝尸体解剖而放弃。
当时武潭镇政府综治办的人员也参与了事情的处理,均认为杨吉全属突发疾病死亡,医院不存在过失,不要承担责任,由杨吉全家属将其尸体运回安化羊角塘安排后事。
2012年元月,杨吉全的两个儿子及其配偶就此事向桃江县人民法院诉讼,以医院见死不救等理由,要求医院赔偿其死亡赔偿金等几十万元,经桃江县人民法院审理,驳回其诉讼请求,现已上诉至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了解,2011年2月22日事情发生后,武潭镇政府、县公安局主导调解已达成协议。时隔一年后,死者家属就此事向法院提起诉讼,2012年4月19日在桃江县法院开庭审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故卫生部门建议,此医疗争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卫生部门不另行处理。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