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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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jackson ]创建于2010年11月24日

每说一个谎言,必须用更多的谎言掩盖

发布时间:2010-12-01 14:13:13      发布人: jackson

  11月19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居民李连枝老太在家自杀。就在尸骨未曾入殓、悲剧成因未及调查的“第一时间”,却出现当地警察上门“抢尸”的闹剧。面对媒体追问,常德官方表示,政府担心死者家人可能停尸要挟,故决定先下手为强。抢尸,是为了“维稳”。

  “维稳”名义之下,各种离奇事件层出不穷。但自杀者尸骨未寒,警察、官员却违背基本的人伦礼俗,以粗暴的手段强行掠走尸体,不仅不能达到维稳的目标,反而会进一步激化已经失控的冲突。

  据媒体调查报道,死者李连枝老太的儿子熊建平曾为常德市官员,后下海从事房地产开发。在参与常德市桃源县“商业步行街”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资金短缺和债务纠纷,被债权人告上法庭,并于2008年7月被判令破产清算。

  事情发展至此,尚未脱离法律轨道,有关熊建平在“步行街”开发过程中的作为,及与债权人和桃源县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当地群众和坊间舆论,也多有不同的解读。

  但随后的事态,却明显有些失控。熊建平公司被宣布破产后,熊建平也被桃源县公安局网上通缉,并缉拿关押。熊建平的母亲李连枝多次找到桃源县县委书记郑弟祥家,恳求放过儿子,并于今年11月12日再次上门,用锤子将郑家的玻璃砸坏,并向地面泼洒汽油,随即被赶到的当地公安人员制止。接下去的几天里,李连枝和子女都声称老人受到了警方的“24小时监视”,李连枝老太则于11月19日在家中自缢身亡。

  在未能完整、如实回溯事件真相的情况下,舆论无法就“步行街”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和随之发生的“湖南房地产公司破产第一案”的内幕,做孰是孰非的判断。李连枝私闯县委书记家门,并打破玻璃、泼洒汽油的行为,也明显越过了依法为儿子申诉、维权的正道。

  但无论如何,为了县委书记的人身安全,便动用警力对一位79岁的老太进行24小时监视,都是极其不妥的做法。这样的行为不仅缺乏必要的司法授权,而且明显会限制被监视者的人身自由,并对其造成精神压力。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李连枝老太的被监视与其自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这一悲剧毕竟发生在一连串互有关联的事件背景之下,牵涉其中的各方可能面对的压力也就可想而知。所谓“担心死者家人可能停尸要挟,故决定先下手为强”,可能确是常德官方的真实担心。

  但是,担心家属“停尸要挟”便抢走尸体、担心“聚众闹事”便强令驱散所有的聚会,是一种最低级的应激反应,不符合公共治理的基本规律,尤其是当这种反应本能地冲破法律对政府行为的必要限制时,就不仅不会实现维稳的初衷,甚至可能走向其反面。常德官方在11月19日抢走尸体之后,迫于舆论压力而不得不于11月21日将尸体交还给家属,就使政府陷入法律和道德上的双重困境,事实上埋下了更大的不稳定因素。

  维稳是大局,但真正的维稳在于稳定根基,而非在事件已经濒于失控时,再采取强力手段强行控制。从目前披露的信息分析,在常德抢尸事件中,从熊建平介入“步行街”建设开始,桃源县有关部门的行为就存在失当之处,随后则不得不采取越来越强硬的手段掩盖或弥补,直至李连枝自杀。曾有哲人云:每说一个谎言,必须用更多的谎言掩盖。常德事件则说明,政府的一个失当或违法的行为,也不得不用更多、更大的不当行为掩盖、弥补,直至失控。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抢尸”的违法行为才和维稳的伟大目标,发生了荒诞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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