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街头毒镖致章孝科永远的离开
午夜街头毒镖射倒4名路人
48小时擒获犯罪嫌疑人
黑衣胖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成员首先将视频拷入手机,一遍遍反复看,并带着视频逐户调查,同时向居民进行防范宣传和教育,以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
一遍遍反复看视频之后,一位民警突然觉得黑衣胖男有些“面熟”。在查阅了前科人员的资料库之后,民警发现,黑衣胖男像极了有犯罪前科的龙游籍男子陈某。而在一县际卡点视频中,陈某也像黑衣胖男一样,穿了一件胸前带有图案的T恤。只是陈某的衣服颜色是蓝色。
形态相似,衣服相似,是真凶还是巧合?民警又反复查看两段视频,并到实地查看、试验,终于发现,衣服的颜色会由于灯光照射的原因,呈现黑、蓝两种不同的颜色。
6月7日晚,民警围住了陈某租住的居民楼。因不明确陈某的具体住址,民警带着他的照片,分成8组在单元里逐户搜查。单元里一共8户人家,其余7户都开了门,惟独一户久敲未开。民警果断踢门进入,一举抓获站在门旁的陈某。
面对警方,陈某显得挺平静:“没想到,我连3天都没躲过。”
此时,距案发时间正好48个小时。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龙游县看守所,记者看到了陈某。42岁的他体态较胖,头发稀疏。2004年,他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3年,缓刑4年。2009年,他因偷狗被判8个月。
“我对不起他们(指4名受害者),我错了。”说起那晚被他毒镖射伤的4个人,陈某首先认错。但是对于那晚的事情是怎样发生的,陈某却避而不谈,只说自己喝醉了,不记得了。
但在陈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之前,他清楚地向警方交代过那晚发生的一切:2011年,他刑满释放后,妻子提出离婚。他做水果生意也亏了钱。上要赡养老人,下要照顾2个年幼孩子的他,因此有报复社会的念头。那晚,他带着自己以前用来偷狗的弩和毒镖,隐蔽在太平路一带,朝着路上的行人射去。
【法律解释】
危害公共安全罪,指危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足以使多人死伤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上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
一般而言,危害公共安全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