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拆迁案将追大庆市萨尔图区官员责任
《通知》中规定,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同时要求,各地应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于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
同时,还要严格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尚未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在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已公布实施,但标准偏低地区,必须尽快调整提高。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