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地区药监局中阳分局局长高志全 被人杀害
事情过去已经一年了,但说起高志全,他的妻子乔淑琴仍是眼泪汪汪,“志全出事就出在太认真了。”
高志全是我国药监机构组建以来,被报复杀害的第一个分局局长,年仅38岁。
2002年9月,根据中阳县人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由中阳药监分局牵头,公安等部门配合,对全县医药市场进行突击检查。9月27日,中阳药监分局会同公安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在金罗镇沟门上村一家名为“苏村卫生院第二门诊部”的医疗机构依法检查,这个门诊部的负责人刘兔生不仅提供不出必备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而且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门诊部没有药品购销台账,没有门诊病历、处方、患者登记表等记录。执法人员当场查出假药、过期失效药10多种。执法人员依法对这些药品先行保存时,遭到刘兔生的拒绝。他说这些药是卫生院的,不能带走。后经进一步查证,这个所谓的“苏村卫生院第二门诊部”其实就是刘兔生个体执业,自2001年8月以来,已经非法销售药品1年多时间。
在查处这起案件的时候,当事人刘兔生自始至终都是对立的。下达了《先行登记保存证物通知书》后,刘兔生拒绝在“物品清单”上签字,按规定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见证后,高志全带人把封好的14箱药品存放在县药材公司养护室。10月9日,在通知刘兔生等人来清点药品时,刘借口药是苏村卫生院的,他管不了,但苏村卫生院方面答复药品是刘兔生的,由刘处理。10月10日,在有关人员见证并全程录像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对登记保存的刘兔生的14箱药品开箱清点后,根据法定的计算办法,对刘兔生的这些药品作价1.1万余元,假劣药品270余元。
根据刘兔生无证经营的性质和金额,执法人员依照《药品管理法》规定的额度,对刘兔生处以涉案金额3倍的罚款(最高是5倍)。
从开始查处刘兔生违法经营药品开始,高志全就成了违法者的眼中钉。记者从这起案子的现场查办录像中看到,刘兔生及其家人不仅阻挠执法,还多次侮辱、漫骂高志全,而高志全始终是耐心劝导。违法者还给高志全家里打威胁电话,在路上拦截执法车辆并闯进高志全的办公室闹事。最后,违法者留给高志全及其家人的赠言是:“你不让我好过,你也别想过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