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巍刑事案件何以扯皮至此?
其次,在和中国警方的合作中,掺入了政治因素。
中加双方迄今未签署双边引渡条约,但在重大刑事案件方面进行个案合作,各国间早有成例,原本并非难事。但加拿大国会一些议员认为,案件在加拿大发生,如果将犯罪证据移交中国,由中国审判,则有失加拿大主权和尊严,并在国会极力阻挠这种合作;另一些政客和民间团体则声称,中国至今仍保留死刑,如果任由案件在中国审理,李昂很可能被处死,这将是“对李昂人权的粗暴践踏”,因此同样大造舆论,坚决反对移交证据,反倒极力鼓动加方向中国施压,逼迫中方向加引渡李昂。
前已述及,两国并无引渡条约,且赖昌星等大批中国贪官、经济罪犯藏匿加国,加方迄今在遣返等工作方面拖沓、消极,引渡李昂长期无进展。当时的加自由党政府在一些政客的鼓动下,采用了总理会晤达赖等极端手段施压,结果令事态更难解决。保守党政府上台后,加中关系趋冷,赵巍案件自然更加难有进展。
此次一度被媒体欢呼的“进展”,实质是毫无进展:正如省新民主党议员、促成此次赵巍亲属来加的关慧珍所指出的,联邦公安部和多元文化部一直将此案迟迟不决的责任推诿给卑诗省、司法部和外交部,而后者则以“中国未作出不判死刑承诺”等借口长期态度消极,直到9月中下旬还以“主权尊严”为由,坚持嫌犯必须从中国引渡来加审理,并拒绝向中方提供嫌犯资料。皇家骑警、公安部和多元文化部此前同样对赵家态度冷漠,这次的做法是一个进步,但他们并非问题的症结,就像他们自己说的,皇家骑警几年来一直在和中国警方“讨论”,他们“不反对”向中国警方提交证据,“不反对”嫌犯在中国受审,但这些“不反对”,在过去换来的却是不作为。
问题很明显,这些“不反对”受到加司法部和外交部政策的制约,后者的意愿才是问题的关键,6年的扯皮,症结正在乎此。此次许多中国媒体仅仅注意到骑警的表态,却无法看出话中之话——宾特所言“交证据”、“愿由中国审理”的前提是“只要本国司法部同意”,而戴国卫、肯尼在会谈中反复强调的,也是自己仅是“协调部门”,真正负责的只能是司法部长和外交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