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西青中北镇新苗三幼3岁女童许津津(小青青)

纪念馆:www.xettw.com/TT417265276
本馆由[ 孝行天下]创建于2023年03月17日

我眼中现场版的新苗三幼事件

发布时间:2012-10-27 16:52:05      发布人: 孝行天下

2012年9月16号,最近一直忙于工作的我,第一次听说了,应该是看到新苗三幼的一篇报道,在我们中北镇论坛上看到的,离我家很近很近,有多近??只是隔着2条马路,目测不过1000米吧,看到事件第一反应太可怕了,太禽兽了,第二反应,这是真的吗?在我们中北妈妈群里讨论了很久,各位妈妈都十分愤慨,但是距离事情发生已经半个多月了,起早贪黑的工作,根本就没有时间来关注网上的东西,但是新苗三幼的事,让我都快发疯了,气疯了,这一天都过得七上八下的,到了下午实在按耐不住了,按照图上的电话打了过去,接电话的是个男人,我向他核实了事件的情况,他再三向我保证事情是真实的,我告诉他我们中北镇妈妈群的妈妈们对这件事很重视,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就给我们打电话,晚上我哄着女儿睡觉,收到了他们发来的信息,说是明天也就是9月17号要给津津在幼儿园门口烧三期纸,说有媒体会过来,包括都市报道等一些主动要求来报道的媒体还是律师,我把这个信息发到了群里,说要去现场帮帮忙原话如下:各位妈妈们,今天下午3点在西姜井福姜路新苗三幼门口,有事主(惨死女孩的家人)在幼儿园给孩子烧纸,希望各位妈妈能来的都来,起码帮个人场。。。。不要冷漠,不要只会在网络上浩然正气,这是咱们身边的事,都是做妈妈的,要是自己家孩子遇见这种事,那,你是否希望别人能对你施与援手呢??真的,拒绝冷漠,还孩子公道!!!!!!!!!!!!!!!

此条消息一发出去,本来义愤填膺,热火朝天的讨论群,立马无声了。。。

小悦悦的冷漠事件,在我眼前活生生的上演了,

好吧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人没有办法强迫别人做不愿意做的事,大家都是成年人,说什么我要上班,我要看孩子的借口,有意思吗??我也有女儿,我也是起早贪黑的工作,我能请假去,难道你们不能吗??要是惨死的是自己的孩子你还上的下去班吗??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啊!!

早上上班途中特意去新苗三幼查看,门口的招牌已经被撤下,绿色的大门紧锁一个送孩子的都没有,我以为已经关门了,旁边的小太阳幼儿园,送孩子的却是热火朝天的,到了公司,我给津津的舅妈打电话,说幼儿园关门了,但是他却说那里根本就没有关门,而是锁了大门,在后面开了侧门

当天下午,向我的上司请了假,我带着自制的展板来到了新苗三幼,包括我在内中北妈妈群只来了“4人”,我不愿解释什么,生在天朝,做了出头鸟大家只是害怕自己被迫害而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我还是知道的,其实我也怕,怕连累自己。怕连累家人,可是,更多的是气愤,心中的正义感战胜了恐惧,我当时的心态就像“解放前的铁杆共产党员,做好了为党赴死的准备”一样。

我按照津津舅妈说的来到了幼儿园不引人注意的后面,发现确有一铁门,门上用红底黄字的横幅写着幼儿园的新名字“福童幼儿园”第一反应,太无耻了!!!怎么能这么不要脸,前脚刚害死一个孩子,后脚就改名叫福童??

时针指向3点,幼儿园门口陆续来了不少名牌的黑色轿车,车上下来的都是身着正装脑袋大脖子粗,腆着将军肚貌似“伙夫”的男人,接着从“福童”幼儿园哪个方向(我们在正门看不见后门)走来几个穿着漂亮的中年女性,闲聊着来到我们几人身边,问;你们是住在这附近的人吗,这个房子是还迁房吗,见我们爱答不理就走到后面,掀起正面朝下的展板,看看上面写的是什么(估计这才是他们此行的主要目的吧)确认到了上面没有对他们不利的东西后与众伙夫来到幼儿园正门,这时,警车和警察都出现了,一起进入幼儿园,下图

9月17    是巧合吗,也是这里建园的日子呢

3:00

后来的那辆警车下来的2位“人民JC”

众人全部进入了,注意"人民JC''注视的方位,明显已经注意到有人在拍摄。。。。

众人密谈约20分钟,后从福童方向出现并走向我们几人

3:20

人民警察,自报家门告诉我们他2人是“民警”并出示证件,真挚友好的问我们在这里做什么?答日:玩。问:手里的展板写的什么,答:中北妈妈。问:大热的天在这有什么好玩的,赶紧回家去。答:玩一会就走,闺女在幼儿园还等着我去接她呢。问:你们在这拍照片可以,别没事乱往网上发。答;您放心,我们绝对不会发到情色网站的。问,你们有什么事可以向上面反映,镇里乡里都可以,别为了维权,反而"侵权''害了自己。以下略

3:30

送走了警察大约3点半,从福童方向陆陆续续有家长来接孩子,带着孩子的铺盖回家了,园方:都接走吧,以后幼儿园就关了,上别处想辄去吧。有孩子的都知道,幼儿园放园起码也是4点半或是5点,为什么在众人密谈后,天不怕地不怕,死了孩子还照样开园半个多月的新苗三幼宣称要关门了呢?缓兵之计??

3:40

小津津的家人来了,没有媒体,没有报社,甚至都没有个“敢”来的记者

注意身穿黄色T恤的女孩,她的家人刚把她从魔窟接了出来,对新苗事件毫不知情的她,在看着津津妈妈声嘶力竭哭喊,要求幼儿园还自己女儿公道。

津津妈妈嗓子哑的不行,泪水都哭干了,看着这一幕我们几个人都很难受,有个妈妈,大老远从河东跑来,希望自己能为这个不幸的家庭尽上自己一点绵薄之力,后来我有个朋友也来了,就那么6个人在现场帮忙,围观群众虽然十分愤慨,可是对事件却帮助不大,我们把照片和事件过程的简介贴在展板上,举着让路人了解真相,值得一提的是,群众对幼儿园愤慨指责的时候,一个路人再简单了解事情的时候,破口大骂道:你们这帮SB,在这闹有嘛用??在大马路上闹有用吗??都是SB,不就是为了要钱吗??闹你妈嘛呢??不就是为了要钱吗SB!!此人一口一个SB,一口一个不就是为要钱吗,我忍了又忍,被骂的那家可怜人都没反应过来,群众也以为他是再骂幼儿园,但是我因为离他最近,知道他骂的是津津的家人,我真的忍了又忍,最后他往人群外面走,边走还边骂SB,要钱什么的,我终于忍不住了,跟他骂了起来,骂人的话我就不说了,大家应该都知道不会有什么好听的词,最开始大家不知道我为什么跟他打起来,只是拦着他不让他往我这里走,后来听着听着就听出来,大伙一起骂他,他看见津津的家人追着要打他,直接开着他的电三轮跑了,津津的家人没有追上他,此人是卖酱牛肉羊杂碎的小贩,60岁左右,以前一直在燕宇小区门口贩卖,现在在密云一支路东姜井菜市场口。下午5点以后出摊,电三轮就是他的饭碗及逃跑工具,车上有个绿色的玻璃罩子,上书羊杂碎等,有愿意前往观瞻的人谨记

PS:他家的羊杂碎是我公公的最爱,也算是常客,但是这件事情过后我再没光顾他的摊子

人心那么恶毒,做出来的东西再美味我也还是觉得恶心

恶毒的幼儿园看见门口人越来越多,开始找人粉刷幼儿园的外墙

又来了一名工人拿着长棍一起粉刷二楼的外墙

津津的纸钱还在安静的燃烧着

我们这些人顶着烈日在向路人一遍一遍的讲解着津津被幼儿园害死的事情

写了这么多,也不知道能不能通过审核。

要是能通过,下次再写点吧


到过这里的访客更多>>
  • 这个事件有后文吗?


    写信时间:2013/11/04 12:00:51
  • 写这篇文章的正义妈妈 你所在的群号是多少啊 我想加啊


    写信时间:2013/02/03 20:04:50
  • 支持!!


    写信时间:2012/11/19 10:59:24
  • 那么小的孩子,那么可怕的伤口,孩子死前都经历了什么呀????禽兽啊!!!


    写信时间:2012/11/01 15:31:00
  • 多可怜的孩子啊,就这么没了呀,总之一句话,“天朝太危险,投胎需谨慎啊”!!!!!


    写信时间:2012/11/01 14:43:50
  • 有哪位是律师啊,可以帮我们判断一下奸淫幼女罪,故意伤害罪,猥亵儿童罪,哪种猜能让这个禽兽得到应有的惩罚。


    写信时间:2012/10/30 21:31:10
  • 编辑本段 处罚   犯本罪的,在三年以上十伴以下有朔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   犯本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朔徒刑或者死刑:   1、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这里所称情节恶劣,是指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因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的等。   2、奸淫幼女多人的;   指奸淫幼女三人以上,或者奸淫幼女总共二次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奸淫幼女的;   这里所谓公共场所,是指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公众聚集的地方,当众奸淫幼女,一般是指有二人以上在场的情况下公然奸淫幼女的行为。   4、二人以上轮奸的;   所谓轮奸,是指二男以上出于共同强奸的故意,在同一时间,轮流对同一幼女强行奸淫的行为。轮奸,是奸淫幼女罪中一种严重的犯罪形式,不是独立的罪名,对于轮奸幼女的,应以奸淫幼女罪定罪量刑。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作实施奸淫犯罪过程中,因使用暴力而直接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而死亡的。如果在实施奸淫行为之后,为了报复、灭口等动机而将重伤或杀死的,不属于奸淫致人重伤死亡,而应当分别定奸淫幼女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然后实行数罪并罚。


    写信时间:2012/10/30 21:15:01
  • 我也是外地的妈妈,大家群策群力想出个办法,如何督促这个事情,只要有办法,我愿意报名


    写信时间:2012/10/30 13:52:44
  • 我们还在检察院复印所有的笔录,现在司机是故意伤害罪猥亵儿童罪,还有的是做伪证罪,毁灭证据罪 ,包庇罪,具体的要等我们复印全了才能公布,我们家属在这里向大家跪谢了!真的谢谢大家!!!还有说句,我们家属强烈要求此案公开审理。


    写信时间:2012/10/29 16:26:44
  • 每天都在关注,每天都没结果,到底怎么样了。


    写信时间:2012/10/29 13: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