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婞医疗事故陈述辞(二)
办完了丧事,我们带着王婞的病历咨询了几位在省、市两级医院从医的朋友,其中一位也是我市医疗事故鉴定办专家库的专家。大家认为攸县人民医院在抢救王婞的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
1、攸县人民医院王婞病历36页显示:术后诊断王婞胰腺挫伤,手术经过记载中也有“见胰腺被膜下小血肿,未见明显破裂征象”的文字。也就是说,院方在手术过程中已经发现王婞胰腺挫伤,只是程度不重。那么,在院方王婞的病历资料中为什么就再也见不到任何针对胰腺受而采取的措施呢?就连“胰腺”二字都没有看到。包括医嘱、护理记录、检查报告单、会诊记录等等。难道医生得了健忘症?!更不用说院方对王婞轻微挫伤的胰腺进行监测、保护和治疗了。
2、患者的症状(左上腹持续疼痛、持续发热、休克表现)和体征(明显的腹膜炎体征)已高度提示“外伤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的可能性极大。特别是脾脏切除、结扎出血点、输血输液、升压等后,病人的生命体征应该是逐步好转的,但事实上病情是在逐步加重、恶化,为什么就没有考虑到是否是胰腺出了问题呢?难道具备“二级甲等医院”资质的攸县人民医院的医生连这点医学常识和思考能力也没有?!
3、患者转至湘雅后,经过检查,院方迅速判断出病人是“创伤性胰腺炎”,这些检查并不复杂,检查所需设备也没有超出攸县人民医院的能力范围。譬如定期监测血清淀粉酶,定期床旁B超,或者腹腔穿刺检验腹水等等,攸县人民医院都有能力做到。可是,攸县医院为什么就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