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莉婷可获五万元保险赔付金(转)
记者了解到,襄阳市政府从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以“见义勇为救助责任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为主要内容的“一元民生保险”,使用财政预算资金,集中统一为本辖区内户籍人口及暂住人口(不限户口)购买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1元钱。被保险人(每一位居民)在一年保险期限内,因见义勇为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得到赔付。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死亡的,每人赔偿5万元;被保险人致伤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000元;被保险人致伤残的,按伤残等级,以5万元标准限额按1%-100%的比例赔付。
人保财险襄阳分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从《襄阳晚报》上看到闫莉婷勇救同伴牺牲的报道后,认为她完全符合“见义勇为救助责任险”的赔付条件。目前,该公司在与被保险人的家属联系后,正按相关程序办理赔付事宜。
另据了解,2015年“一元民生保险”的赔付范围有6种保障责任,分别是:见义勇为救助责任、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井盖公众责任、重大刑事案件事后补偿责任、恐怖事件造成的人身伤害责任、行政区域公众责任。被保险人在承保区域内,出现上述6种保障责任中的任一种,均可拨打24小时出险报案电话95518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