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17岁少年殷某龙劫杀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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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某龙为了筹钱与酒肉朋友寻欢,尽同伙杀害父母

发布时间:2012-12-08 09:34:46      发布人: 一米阳光

  为了筹钱与酒肉朋友寻欢,养子竟然不顾多年养育恩情,带人残杀养父母谋财。昨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该案一审判决情况:被告殷某龙(养子)作案时未成年,被判无期徒刑,另外2人被判死缓并限制减刑。

  殷某龙,外号“肥龙”。现年18岁,惠州人,高中文化,作案时17岁。他的同伙黄喻鹏,曾是下埔飞狐网吧的网管,作案时21岁,河源连平人。另一案犯周小龙,惠城区桥西人,作案时23岁。这2人都是受殷某龙之邀去劫杀他的养父母。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2月8日不公开审理了此案。

  6日,惠州市中级法院通报,3名被告手段残忍,谋财杀人。考虑到作案时,殷某龙没有成年,黄、周二人自首,所以一审判处黄喻鹏和周小龙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限制减刑;被告人殷某龙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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