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海军爱国将领邓世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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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远”撞坏“扬威”考正

发布时间:2010-03-07 14:36:14      发布人: ghoskyno1

1894917日(清光绪二十年八月十八日),北洋舰队与日本联合舰队血战于鸭绿江口外。922日(八月二十三日),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向总理衙门转呈了以丁汝昌名义(不能视为丁汝昌个人,而应包括丁汝昌、汉纳根、刘步蟾、林泰曾等舰队高级将领一起议定)的黄海海战战况报告。其中,涉及到“济远”的内容,如下:

“前饬丁汝昌查明海军接仗详细情况,顷据电称:十八日与日开战,尔时炮烟弥漫,各船难以分清。现逐细查明,当酣战时,自‘致远’冲锋击沉后,‘济远’管带方伯谦首先逃回,……‘扬威’舱内火起,又为‘济远’拦腰碰坏,亦驶至浅处焚没。……乃‘济远’首先退避,将队伍牵乱,‘广甲’随逃,若不严行参办,将来无以警效尤而期振作。余船请暂免参。……先此电禀,等语。查,十九丑刻,‘济远’先回旅,据称船头轰裂漏水,炮均不能施放,情有可疑。兹据丁汝昌查明,‘致远’击沉后,该管带方伯谦即先逃走,实属临阵退缩,应请旨将该副将即行正法,以肃军纪。……”1

这是有关“济远”撞击“扬威”第一次被提出来。923日(八月二十四日),李鸿章向丁汝昌转发了皇帝的谕旨:

“总署电,本日奉旨:‘李鸿章电奏,查明海军接仗情形,本月十八日开展时,自‘济远’冲锋击沉后,‘济远’管带方伯谦首先逃走,致将船伍牵乱,实属临阵退缩,著即行正法。……’希即钦遵,将方伯谦即行正法具报。”2

24日(八月二十五日)晨,方伯谦人头落地。嗣后,李鸿章根据丁汝昌、汉纳根的报告转奏朝廷《大东沟战状折》,且在《奏请优恤大东沟海军阵亡各员折》中,又重述了“济远”撞击“扬威”一事:

“为海军大东沟口外接仗,力挫贼锋,并查明兵船管带各员死事惨烈情形。…….据海军提督丁汝昌呈称:……超勇舱内中弹火起,旋即焚没。扬威舱内亦被弹炸,又为济远当腰触裂,驶至浅水而沉。该两船管带黄建勋、林履中随船焚溺同殒。……”3

方伯谦是否被冤杀,姑且不论,其被正法的罪名是“临阵退缩”,罪状是“首先逃走,致将船伍牵乱”。“济远”撞“扬威”一事,在朝廷最后定罪时,并未被提及。

1896年面世的《冤海述闻》未谈及“济远”撞“扬威”一事;20世纪60年代发现、90年代公布的《卢氏甲午前后杂记》亦未谈及。“未谈及”,是指未提过这事为真,不是为假。《冤海述闻》是为方伯谦鸣冤的著作,其作者自称,因感方伯谦“为海军诸将中翘楚”,“抱其奇才异能,既遇于时而见倾侪辈,构陷诬蔑,以丧其身”,“因纪其战事颠末,以待当世之公论云”4。而《卢氏甲午前后杂记》是“广甲”管轮卢毓英晚年的回忆录,作者对方伯谦更是推崇备至,赞颂:“伟哉,方公!惜哉,方公!中国数十年培育海军人才,仅方公一人耳,而竟使抱千古不白之冤,衔恨九泉。汝昌、步蟾之罪何可逭也!吾不独为方公惜,直为中国惜也!”5

上述两文都是为方伯谦鸣冤之作,且为后来的同情方伯谦的人们不断作为利器以为方伯谦翻案的。这两位作者,都被人视作北洋舰队中人,但就是这两位,对丁汝昌报告中所说的“济远”撞坏“扬威”一事均绝口不提、讳莫如深,也未对此表示任何异议。

但是,到了20世纪30年代,情况发生了变化。张陰麟在《甲午中国海军战绩考》一文中,对“济远”撞“扬威”一事提出了疑问,即张陰麟认为此事有假,而且将刘步蟾拉扯进来:

“李之奏报必以刘步蟾之陈述为根据。(战后丁汝昌因伤请假,由刘步蟾代任提督。)刘之有意陷害方氏,殆无可疑。......奏报又谓扬威为济远触坏后,‘驶出。至浅水而沉。’一若济远退时,扬威尚在战场中者。实则即使如奏报所言,济远逃在致远甫沉之后。时已330分,距开战已两小时半。而扬威之退,实在开战之初,此时安得与济远在阵地相撞?”6

这可以视作推翻“济远”撞“扬威”说的第一声。此后,为方伯谦翻案不乏其人,直到90年代达到高潮,而论证此事之虚的人亦为数不少。希望推翻“济远”撞“扬威”说的人们,从不同角度,从证据的细节上,咬文嚼字地找寻漏洞(如有人就“碰坏”与“撞坏”的区别上大加分析),反复论证“济远”不可能撞了“扬威”7。但是,这些翻案文章不能从主干情节上令人信服。笔者不能同意张陰麟的论证,下面将用方伯谦的战友或同事,以及与方伯谦关系密切的一些人的证词,佐证丁汝昌的报告。即是说,用证据法意义上的那些直接证据、间接证据等,来证实这一事件的真实性。

一、《中东战纪本末》收录的“西友之与海战者,自旅顺口贻书云”

“西友之与海战者,自旅顺口贻书云:……是日,两阵甫交,方伯谦先挂本船已受重伤之旗以告水师提督;旋因图遁之故,亦被日舰划出圈外。致、经两船,与日苦战,方伯谦置而不顾,茫茫如丧家之犬,遂误至于水浅处。适遇扬威铁甲船,又以为彼能驶避。当捩舵离浅之顷,直向扬威。不知扬威先已搁浅,不能转动。济远撞之,裂一大穴,水汩汩而入……济远既不能救之使脱于沙,反撞之使入于水,是诚何心哉!扬威遭此蹂躏,约有一百五十人同问水滨。方伯谦更惊骇欲绝,如飞遁入旅顺口。其管机西人8登岸后,自言不幸而遇方伯谦,两次逃避,从此永不愿与之为伍。”9

这是《中东战纪本末》之《大东沟海战》篇中收录的一封信。参加黄海大战的洋员有8名:汉纳根、戴乐尔、马吉芬、哈卜们、哈富门、阿璧成、尼格路士、余锡尔,后两位已牺牲在黄海大战战场上。写此信的,只能是生还的6位洋员中的一位,作为方伯谦的洋战友、黄海大战的参加者,这封信属于支持丁汝昌报告的直接证据。要推翻它,当属不易。

二、哈富门的叙述

Herr Hoffmann,engineer of the Tsi Yuen,stated in the china Gazette that his ship had one of her 8.2-in. Krupps disabled, and two other guns rendered temporarily useless,and that the collision with the Chao Yung caused the Tis Yuen to leak badly.10

这是W. Laird ClowesThe naval  war between China and Japan一文中摘自China Gazette中哈富门(Hoffmann)的一段文字。这则史料除了把“扬威”误作“Chao Yung”,并说the collision with the Chao Yung caused the Tis Yuen to leak badly,但哈富门没有指明“济远”舰受伤之leak在何处。但是,对此事最具权威性的是,济远舰管带方伯谦已经于918日给旅顺船坞总办龚照玙明确指明了这一点:

“旅顺龚照玙效卯急电:丑刻,济远回旅,据称‘……该轮阵亡七人,伤处甚多,船头漏裂水,炮均不能放,驶回修理。余船仍在交战’。” 11

按照方伯谦自己的汇报,“济远”是“船头漏裂水”,且龚照玙可作证人。但不幸的是,在另一则史料里,哈富门对自己的说法进行了修正,完全否认了自己的前述说法:

“我们在舰队残余各舰到达前56小时回到旅顺港,他们是在大约8点钟驶进旅顺港的。在进港的途中,我们与另一艘船相撞,结果那艘船沉了。从对‘济远’造成的损坏来看,全部在船身最宽部位并接近船尾处,因此可以说是那艘船撞上了我们的舰。海水不断地涌进了济远舰,但我们立即关上了水密门,继续安全地航行。”12

在这则史料里,“济远”相撞的对象模糊了,肇事“撞上了”“济远”舰且“沉了”的“那艘船”变成了不知名者;而撞船的时间地点却更加清晰了,即在回旅顺“进港的途中”,受伤的部位是“在船身最宽部位并接近船尾处”。哈富门是“济远”舰的总亻车 ,曾随方伯谦在“济远”舰参加了丰岛、黄海两场大战,实属难得。关于甲午海战,哈富门有三份材料。其中,《中倭战守始末记》录有其回国路经上海时的一份谈话录,但这份次谈话录并未提及“济远”撞击“扬威”一事13 。上引的两则史料,出现了两种说法,哈富门表现出多面性和他矛盾的一面14。但是,方伯谦已经自己汇报了“船头漏裂水”这一事实,且有龚照玙做证,面对这一铁案如山的事实,哈富门要搞修正主义,是行不通的。

三、欧洲参战军官的报告

According to the accounts of the European officers who survived, ……the Chao Yung, in flames, endeavouring to ran for Talu Island, where she hoped to beach herself, was rammed by the Tsi Yuen, which was seeking to escape, and sank in shallow water.15

这仍然是W. Laird ClowesThe naval war between China ande Japan一文中提供的一则资料。跟《中东战记本末》中的那位“西友”一样,我们无法确知这几位European officers的姓名。这几位European officer ,who survived也指证了“济远”在seeking to escape过程中,撞击了Chao Yung实即“扬威”,并导致其sank in shallow water。这是直接支持丁汝昌报告的第三份直接证据。

四、陈学海的口述

大东沟一战,“数济远打得不行。济远船主姓方,是个熊蛋包,贪生怕死,光想躲避炮弹,满海乱窜。各船兄弟看了,没有不气愤的,都狠狠地骂:‘满海跑的黄鼠狼!’16后来,济远船主不听命令,转舵往十八家岛跑,慌里慌张地把扬威撞沉了”17

这是北洋舰队“来远”舰水手陈学海的回忆。有人说:“陈学海是来远舰的水手,亲身参加过黄海大战,是这场海战的目击者。但他是个普通水手,海战中又负了伤,再加上当时战场硝烟弥漫,浓烟滚滚,很难看清海面的真实战况。另外,这个口述是戚其章先生于五六十年代采访整理而成的,时隔六七十年,年事久远,有些事未必能记得那么清楚。我们引用的这段话,谬误百出,短短的几句话,竟有四五处错误,所以很难具有历史资料的价值。”18我们认为,其实,对于回忆资料、口碑资料,无论是谁,都要进行分析、鉴别,要抓主要矛盾,看其主干情节,对这样的史料,不能求全责备。“在司法实践中,我们根本做不到完全发现或者证明原来客观上发生的事实。” “所谓100%或者90%的标准,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我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达不到100%的真实性。”“人对于案件事实的认识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活动,因此不可能对认识结论作出精确的数学计算。” 19证据法领域尚且如此,更何况是历史研究领域。以偏概全,全盘否定,在历史史料学领域行不通。若如此,同样“谬误百出”的《冤海述闻》、《卢氏甲午前后杂记》,岂不全成了废料!

五、姚锡光《东方兵事纪略》的叙述

“济远见致远沉,大惧,转舵将逃,撞坏扬威舵叶,扬威行愈滞,敌弹入机舱,立沉于海。”20

姚锡光(石泉)战争期间先在天津,“复佐山东戎幕”,自谓其“自甲午夏迄乙末春,往来辽碣,南历登莱,于前敌胜负之数粗有见闻,且凡公文、军电、僚友私函,及更番将吏、被兵城邑内渡绅民口述战状,汇录成册,积之盈箧”,因“本所见所闻,证其异同,并参以中外人士记载诸书,釐而辑之”21。但是,不能不指出的是,姚锡光的这段文字有几处“硬伤”,因而曾有人责其“缺乏起码的舰船知识和航海知识”22而欲抹煞其证据效用。其实,类似的问题,《冤海述闻》有,《卢氏甲午前后杂记》有,池仲祐有,大家都有。姚锡光的确“缺乏起码的舰船知识和航海知识”,否则,他会拿出一份完善、科学的报告来。正如一个普通人,虽然写不出一份某人死亡的详实、准确的死亡报告,但他说某人死亡这个基本事实却不会是有错的!

六、池仲祐《海军实纪》的记载

“敌船取势抄击,适居上风,致超勇、扬威同时中炮发火。时济远横驶,碰及扬威,扬威益受伤,渐不能支。公(林履中)犹督率舰员曾宗巩、曾瑞琪等,放炮击敌,而首尾各炮,已不能动。敌炮纷至,舰渐沉没。公登台一望,奋然蹈海。”23

池仲祐(滋铿)是北洋旧人,他的海军史系列著作作为官修书,深为那些要为方伯谦翻案的人们所推许,并时常加以引用24。池仲祐修海军史时,北洋舰队旧人大都健在,当年的情况提供了不少。“鉴定”、“审定”其书,或为之作“序言”的,知名人士就有严复、李鼎新、刘冠雄、蓝建枢、萨镇冰、吴纫礼、杜锡珪等一大批人,均称赞其“叙甲申甲午两役海军将士死难之绩翔且实”。池仲祐自称:“申午两役死俀将士,多与贱子雅有情愫……甲午战事当时船册及荫恤案卷,跌遭兵燹,荡然无存,姓名尤多未备,第就探查所及暨各处报告,登之于篇,殊多挂漏。”25对于这样的记载,相信是不会有人试图予以推翻的。

七、《甲午中日战争纪要》的说法

“济远见致远沉,管带方柏(伯)谦大懼,急图逃逸,误至水浅处,撞扬威 裂一大穴。扬威旋亦沉没。自管带林履中以下皆死,由左一雷艇挽救,获生者六十余人。”26

这是1935年民国参谋本部所编的《甲午中日战争纪要》一书里的描述。把这本书拿到本文来讨论,是因为屡屡有人说方伯谦在民国时期如何如何,给人造成印象是民国期间方伯谦的形象似乎很正面,舆论也是大大同情方伯谦的27。其实,我们看上引文字就知道了,民国时期的官方著作说得已经很明白了。

《甲午中日战争纪要》的“凡例”介绍:“本编系参考中外典籍,钩稽档案”,“凡用兵之方法,胜败之原因,均力求详实”281935年之前,《甲午中日战争纪要》成书的过程中,北洋舰队旧人仍大有所在,如萨镇冰、陈兆锵等,方伯谦的后裔在军中的就更多了,如方莹等。这些人,对于这本著作关于“济远”撞击“扬威”的说法,一律保持沉默,其个中意味就耐人琢磨了!

八、 郑文超的处分

“北洋海军右翼右营守备扬威船帮带大副郑文超,当大东沟与倭接仗,该船行驶太迟,致离大队;及受敌炮弹炸焚之时,又未能极力灌救扑灭,虽为济远船碰伤,究因离队而起,咎有应得。现已遇救生还。据革任海军提督丁汝昌呈请奏参前来,臣覆核无异,相应请旨将右翼右营守备郑文超革职留营效力,以观后效。”29

严格地讲,这不能成为一份证词。把郑文超拉进来,是因为有人说:“如果济远撞坏扬威是事实,那么扬威舰的官兵定会对造成其战友死亡、自己也险些葬身鱼腹之方伯谦大加责骂,并会把扬威舰沉没的责任推给方伯谦,因为扬威舰的一些军官还受到清廷的处罚。扬威舰大副郑文超就受到清廷革职留营的处分。或者至少会在他们的言论中反映一二。甲午战后不久,即18953月,清廷为重整海军,令参加过甲午海战的将官将‘海军利弊情形,缮具条陈’,呈报清廷。这些呈文是对北洋海军和甲午海战的经验总结,但这些呈文中都没有提到济远撞扬威的事30。甚至扬威舰大副郑文超的呈文也没有提到此事。”  31按照这个说法,不讲话也可以作为一个证明,那么,我们就有必要把郑文超的事情作一分析。我们看到,所以处分郑文超,是因为“扬威”因船慢离开大队、未能及时灭火,而被“济远”撞击一事,并未作为罪状,也不应作为罪状。郑文超要鸣冤当然应该是针对其“罪状”,有何必要提及“济远”撞“扬威”这一非罪状之事而节外生枝?郑文超的呈文,是对战争的检讨、总结,不是事件的叙述或回忆。在这种场合、这种文本里提与不提,全在郑文超自己的心态。郑文超不说,难道就是承认自己有罪?有呈文必鸣冤,要开口必叫屈,似乎没有这样的逻辑!

有人说:“济远撞坏扬威的故事,既不是历史事实,也不是来自其他将士的小道消息,而是丁汝昌头脑中杜撰出来的,目的是要在他们为方伯谦所罗织的罪名中再加点油醋,使方伯谦的罪名‘色。香。味’俱全。”32事情果真是这样吗?通过上面证人、证据的罗列分析,我们看到:四位参加黄海大战的方伯谦的战友(三位参战洋员)、一本私家史著、两本官方版本的著作,和一个郑文超,也就是三份直接指证材料、三份“间接”材料佐证,再加上一位“沉默的证人”,在其基本事实、主干情节上,共同指证“济远”撞击了“扬威”;如果还有人不服,我们不仅要问,有这么多的战友(包括不远万里来到中国的洋战友)来指证“济远”撞击了“扬威”,而且在方伯谦被正法几十年后还继续“添油加醋”,说明了什么问题?

注:

1《寄译署》(光绪二十年八月二十三日酉刻),《李鸿章全集·电稿》(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11月版,第10221023页。

2《寄丁提督刘镇》(光绪二十年八月二十四日午刻),《李鸿章全集·电稿》(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11月版,第1029页。

3《大东沟战状折》(光绪二十年九月初七日),《李鸿章全集》,时代文艺出版社,19987月版,第29012903页:又见,《直隶总督李鸿章奏请优恤大东沟海军阵亡各员摺》(光绪二十年九月初九日),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三),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6月版,第133136页。

4 《冤海述闻》,丛刊《中日战争》(六),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6月版,第95页。

5 《卢氏甲午前后杂记》(稿本影印件)。

6 张陰麟:《甲午中国海军战绩考》,《清华学报》第四卷第一期(1935年)。又见,《方伯谦问题研讨集》,知识出版社,19947月版,第306页。

7 如,孙克复认为“济远”、“扬威”两船撤出战场的航向不同、时间不一,不可能相遇。岂不知舰船不是飞船,不可能点到点地走直线,除躲避炮火、敌人尾追、傍浅保己外,还应考虑潮汐、风向、风力等因素。关于这一问题的最新研究成果,参见陈悦:《黄海鏖兵》,《现代舰船》,2006年第9B版,第55页。

8“济远”总亻车    哈富门(Hoffmann)。关于哈富门的情况,参见孙建军:《丁汝昌研究探微》,华文出版社,20065月版,第96109页。

9《中东战纪本末》之《大东沟海战》,丛刊《中日战争》(一),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6月版,第168页。同样的说法,又见于王炳耀煜初辑、1895年出版的《甲午中日战辑》,《近代外祸史》(中册),潮锋出版社,195011月版,第6869页。

10W. Laird ClowesThe naval war  between China and JapanThomas  Allnuit Brassey:The naval annual, 1895.,Portsmouth 1895pp115 。中文译本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7),中华书局,19969月版,第364页。

11丛刊《中日战争》(三),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6月版,第128页。

12 []约翰·罗林森(John  L.Rowlinson)著,苏小东、于世敬译:《中国发展海军的奋斗18391895》,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19931月版,第198页。

13 《纪济远兵船两次开仗情形》,《中倭战守始末记》(卷一),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三十二辑”,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7年印行,第4445页。

14关于哈富门在北洋舰队的经历和其史料表现出的矛盾,参见孙建军:《丁汝昌研究探微》,华文出版社,20065月版,第96109页。

15 W. Laird ClowesThe naval war between China and JapanThomas  Allnuit Brassey:The naval annual, 1895.,Portsmouth 1895 pp110111 。中文译本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7),中华书局,19969月版,第359~360页。

16 “有在北洋海军执事之西人,于前日致书本字林西报,详述八月十八日鸭绿江口外大鹿岛中倭鏖战胜败实在情形,兹详如左,来书云:……中国各船水手兵勇听奉号令,莫不奋勇向前,除济远一船,未见有畏葸退后者。” 《中倭战守始末记》(卷一),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三十二辑”,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7年印行,第41页。

17 《陈学海口述》,戚其章:《北洋舰队》,山东人民出版社,19818月版,第215页。

18《方伯谦问题研讨集》,知识出版社,19937月版,第193页。

19樊崇义主编:《证据法学》,法律出版社,20039月版,第313314页。

20姚锡光:《东方兵事纪略》,丛刊《中日战争》(一),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6月版,第67页。

21 姚锡光:《东方兵事纪略》,“自序”,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汇编第五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10月,第6页。

22《方伯谦问题研讨集》,知识出版社,19937月版,第190页。

23 池仲祐:《林镇军少谷事略》,《海军实纪·战役阵亡群公事略》,丛刊续编《中日战争》(12),中华书局,199610月版,第401页。

24方俪祥:《我为伯公方伯谦鸣冤》,《方伯谦问题研讨集》,知识出版社,19937月版,第141页。

25 谢忠岳编:《北洋海军资料汇编》,全国公共图书馆古籍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49月版,第1067107210751135114413291330页。

26参谋本部第二厅第六处编:《甲午中日战争纪要》,中华民国二十四年五月印,第49页。

27《方伯谦问题研讨集》,知识出版社,19937月版,第576页。

28 参谋本部第二厅第六处编:《甲午中日战争纪要》,中华民国二十四年五月印,第1页。

29《直隶总督李鸿章奏请将守备郑文超革职留营效力片》(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六日),丛刊《中日战争》(三),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6月版,第292页。

30按照这个逻辑,似乎要北洋舰队生还者都站出来指认才能证明“济远”撞击了“扬威”。

31《方伯谦问题研讨集》,知识出版社,19937月版,第194页。

32《方伯谦问题研讨集》,知识出版社,19937月版,第190页。

(作者:威海威东航运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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