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海军军旗
军旗 军旗是一个国家军队的标志,是一支军队的荣誉所在。清政府 时代最初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国旗、海军旗,直到1881年9月在英国定购的“扬威”、“超勇”两艘巡洋舰回国后,为和国际接轨李鸿章经清廷批准制定了军旗、国旗的质地、章色。至1888年北洋海军正式成军后,国旗与海军旗制度才得以进一步完善。 海军旗:分一至四号。 一号旗,横长一丈五尺六寸,直宽一丈六寸五分(499.2厘米×340.8厘米),一等军舰及海口大炮台悬挂。 二号旗,横长一丈三尺九寸,直宽九尺五寸(444.8厘米×304厘米),二等军舰及海口平炮台悬挂。 三号旗,横长一丈一尺五寸,直宽七尺六寸(368厘米×243.2厘米),三等军舰及海口兵营悬挂。 四号旗,横长九尺六寸,直宽六尺三寸(307.2厘米×201.6厘米),小船及舢板悬挂。 提督旗:原为五色立锚旗,后改为五色团龙旗。分一至五号,用于提督座船悬挂。 一号旗,横一丈三尺五寸,竖九尺(432厘米×288厘米)。大舰用。 二号旗,横一丈一尺五寸,竖七尺五寸(368厘米×240厘米)。二等舰用。 三号旗,横九尺,竖六尺(288厘米×192厘米)。三等舰用。 四号旗,横六尺八寸,竖四尺五寸(217.6厘米×144厘米)。小蒸汽船及大舢板用。 五号旗,横六尺四寸,竖三尺六寸(204.8厘米×115.2厘米)。小舢板用。 鱼雷艇队统领旗:鱼雷艇队统领座艇悬挂。 大官旗:陆军总兵以及道台级别以上官员乘舰时悬挂。 队长旗:海军提督不在时,编队中舰长军衔最高的军舰悬挂。 天后旗:每月十五或妈祖祭日时悬挂。 值日旗:担任值日的军舰悬挂。 长旒旗:军舰航行时悬挂。 北洋水师军旗
北洋海军军旗(1890年后)
清末重建海军军官旗 甲午战败后,清政府决心重建海军,筹办海军大臣载洵因“各国办理海军,自海军大臣以下各长官均有特别旗式悬挂桅端,以辨等威”,于是仿照西洋样式设计海军旗,并于宣统元年七月初九(1909年8月24日)奏请清廷批准。
(原图藏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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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防
总理海军衙门关防为银质,字体为大篆,长3寸2分,阔2寸,文字内容为“总理海军事务衙门关防”。(关防是指非正式机构的印章,为长方形,为区别于方形的大印,关防使用的印泥为紫色,因此又称紫花大印) 勋章
宝星勋章,正式名称为双龙宝星,分五等11级:头等3级,第1级专赏各国之君;第2级赏各国世子、亲王、宗亲国戚等;第3级赏各国世爵、大臣、总理各部大臣、头等公使等。二等3级,第1级赏各国二等公使等;第2级赏各国三等公使、署理公使、总税务司等;第3级赏各国头等参赞、武职大员、总领事、总教习等。三等3级,第1级赏各国二、三等参赞、领事官、正使随员、水师头等管驾官、陆路副将、教习等;第2级赏各国副领事官、水师二等管驾官、陆军参将等;第3级赏各国翻译官、游击、都司等。四等不分级 ,赏各国兵弁等。五等亦不分级,专赏各国工商人等 。 双龙宝星正中镶嵌有不同颜色的宝石一颗,发给宝星得主执照(头等第1、第2级除外 ),由总理衙门盖用关防生效;制造颁给程序规定为:头二等宝星由总理衙门制造颁给,三、四、五等宝星何处奏请赏,即由何处照式样制造颁给,仍由总理衙门盖用关防,发给执照,以备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