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地产商王福金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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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孝行天下 ]创建于2011年10月13日

资金紧张 鄂尔多斯地产商自杀

发布时间:2011-10-13 09:02:47      发布人: 孝行天下

  10月15日前持借据原件到公司登记债权,自行看图选择拟接受的抵债财产,并签订债务抵偿协议。

  “考虑到我公司用于抵债资产的客观情况,请各债权人尽量选择价值与持有债权接近的财产。各债权人也可自行组合共同选择价值与组合债权总数相接近的财产。抵顶过程中债权与抵顶物差额部分实行多退少补原则。”中富公司表示。

  如果债权人在抵债完成后出售抵债资产的,中富公司表示愿意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并无偿代为寻找购买者。

  后一种解决方案是,中富在六个月后归还借款本息,同时用抵顶债务后的剩余资产进行担保。期间中富争取在六个月内协调银行发放按揭贷款或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到位后,根据贷款规模按比例清偿债权人到底的借款本息,期限内按照月息1.5%承担利息,如果到时不能清偿以担保财产清偿债务。

  多数债权人选择了资产抵债的解决方式,但对房产的价格以及房产选择仍有异议。

  有债权人认为,中富评估的房产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希望公司打折。另一名债权人告诉记者,自己希望登记一套底商房,但已经被别人登记了。

  最让债权人担心的是利息支付问题。多名债权人称,自己放贷的资金也是贷款而来。

  一名从2009年开始借款给中富的债权人表示,其债权共两千万,只有几十万是自有资金,其余大部分是用2分或者2分5的利息从亲戚、朋友处借来,因为中富可以给3分的利息。倘若中富不能按期付息,仅利息一项她每个月就需要支付超过40万。

  另一位债权人表示,自己的钱大部分是从银行获得的房产贷款、汽车贷款。“如果是自己的钱,我劝你等一等。但是我,等不了啊。”一位债权人深深叹气。

  二股东死亡之谜

  王福金曾经在鄂尔多斯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后担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院长和杭锦旗人民法院院长,其后退休。

  多位鄂尔多斯市法院系统人士对王福金的离去表示叹息,认为“他是个好人”。一名熟悉王福金的人描述,王福金个性比较开朗,会大声说话和骂人,“这样的人怎么会自杀?”

  但也有人认为,王福金一直是政府官员,从来没有承受过债主逼债这样大的压力,而且很要面子,所以自杀也不稀奇。让一些人疑惑的是,王福金长期在司法系统工作,应当知道司法系统的体系,2.6亿元尚不致死,何况他只是二股东。

  此前有债权人传言郝小军逃跑,对此,中富公司称郝小军“因患病长期在外治疗,无法及时返回”,但已经委托了律师团队处理这一事情。但对于郝小军得了什么病,在何处治疗,中富公司表示无可奉告。

  目前,中富正在和政府以及债权人协商偿债的具体事宜,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这一事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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