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地产商王福金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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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孝行天下 ]创建于2011年10月13日

王福金曾是当地法院院长

发布时间:2011-10-13 11:42:16      发布人: 一米阳光
 温州“跑路潮”未平,北国瑟瑟寒风中,鄂尔多斯民间借贷已入深秋。

  因涉民间借贷,鄂尔多斯一房地产老板自杀,其商业伙伴遭追捕,此前三起亿元非法集资案正在侦办……

  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这个以同名羊绒品牌闻名全国的矿产资源城市,曾经风生水起的民间借贷行业,如今笼罩在一片风声鹤唳的整顿气氛之中。

  国庆前夕,鄂尔多斯市中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富公司”)老板之一王福金自杀,另一老板郝小军外逃,当地公安机关正在对其进行追捕。《第一财经日报》已由当地权威渠道证实了上述消息。

  此外,已经移交至该市东胜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理的另三起规模上亿的非法集资案件,也有涉案人员被抓,鄂尔多斯民间借贷市场一时人心惶惶。

  放贷者都在往回要钱,但只能一点一点收。“利息也不打,本金也不还”的借款者最近很不少。

  知情人士透露,政府相关部门已将抗风险能力一般的融资大户列入重点监控,并对其提出警告,要求其缩小融资额度和规模——如果是做实业,短期资金周转有问题,还可宽限一下;如果发现是低利吸收存款再加利放出去,或用于挥霍,极端情况下则可以采取财产冻结、清偿本金等手段。本报记者也从当地典当行、鄂尔多斯商业银行、放贷户等多位人士处听到了这种说法。

  此前还有传言称,该市已对5000万元以上的融资者进行了监控,但昨日晚间,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媒体否认了该说法。

  自杀的前法院院长

  当地债权人李先生告诉本报记者,郝小军的手机已经关机多日,大家都联系不上郝,正在陆续向当地政府数月前成立的“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办公室”(下称“打非办”)报案。

  据权威渠道消息人士透露,“打非办”高度重视该案,已经由专人负责,公安机关正在对郝小军进行追捕。

  中富公司发布在网上的信息显示,该公司注册于2010年,郝小军任法人代表。据李先生介绍,中富公司实际上是王福金、王留宝(银行职员,已退休)、郝小军等人合伙开办的,公司事务一般由郝小军出面签字。

  10月11日,东胜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近就中富公司涉嫌非法集资一事来报案的人很多,但此类案件已统一转由“打非办”处理,分局暂不掌握有关案件的具体进展。

  据了解,王福金是东胜区本地人,自1979年起在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副庭长、庭长、办公室主任,1998年调任东胜区法院担任院长,2004年又调任杭锦旗人民法院担任院长,2007年退休后下海从事房地产业,由此开始了大规模吸收存款的生涯。

  据前述债权人初步统计,中富公司有集资借据约2000条,资金总额约2.6亿元。其中,郝小军用于煤炭运销约为4000万,另外的2.1亿多用于房地产,相当比例用于提前垫付购房人70%的购房贷款。由于该公司大量按揭贷款迟迟未获银行放行,资金缺口到了无法归还民间借贷本息的地步,导致公司运营停止。目前,中富公司已处于资不抵债的情况。

  该债权人还称,向王福金提供资金的人包括他以前在法院的同事和大批离退休干部、中福公司员工亲属,王留宝退休前在银行的老同事、老储户等,他们中绝大多数人的抗风险能力十分有限,目前知道的几十个债权人七成都是老年人。

  “王福金之前口碑一直不错,是位德高望重的老院长。王福金还不上这些人的钱压力很大,听说又与家人发生口角,许多原因一起导致了轻生。”他说。

  本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目前王留宝还在鄂尔多斯,但是据“打非办”调查,该案与王留宝关系不大,主要问题出在郝小军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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