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四人各执一词
母亲去世,到底该由谁负责?四个儿子各执一词。
“老四程一石是主谋,他把老二程一田当枪使,我母亲的死和他有直接关系。”老大说,是老二和老四共同谋害了母亲。
老二则称,他找人通知了老三接班后才搬出母亲的住处,并且在当日中午和晚上,他曾两次去看望母亲,见到老三的妻子给母亲送饭,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去过其母亲的住处。
老三认为,老二应该赡养母亲6个月,但老二只赡养了3个月,并且没有通知他去接班,才导致母亲死亡,应该由老二负责。
“我们心里没有愧也没有鬼,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也尽职尽责。”老四程一石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无奈,真是无奈。”
检察机关认为,在母亲被饿死的问题上,老大、老二、老三有责任。“因为三个儿子在老人死亡期间都有瞻养的义务,但是三个人都把老人搁置在家中没有人理,主观上是有遗弃故意的。”
法院经审理后于2010年4月24日作出判决,兄弟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至3年。兄弟三人不服判决,均提起上诉。二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于2010年7月6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三人的上诉。至此,三人被送往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