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路明同志生平事迹
巫路明,男,汉族,广东梅县人,1973年9月8日出生,1995年11月参加工作,1998年1月加入党组织。先后在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巡警大队六中队和大队部工作,期间曾任班长和大队团总支部副书记(兼大队部团支部书记);三级警司。2002年5月31日,巫路明在协助分局刑警大队前往高州市押解疑犯回广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从警七年来,巫路明抱着对公安工作的一腔热忱,立足岗位,尽忠职守,全力投入到各项公安工作中。期间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50多名,破获了一批较有质量的案件,为维护荔湾区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积极的贡献。在担任巡警大队团总支部副书记期间,巫路明从巡警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出发,结合队伍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广大青年团员民警开展各种活动,为青年民警的健康成长和队伍的建设做了大量的实际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巫路明历年来多次获得区政府和市局的嘉奖,2000年度被评为优秀党员,2000年度、2001年度均被评为分局优秀团干。
巫路明非常热爱公安工作,从投身公安工作的那天起,他就立志做一名忠诚履行“犯罪分子的克星,人民群众的卫士”神圣职责的好警察。在这个奋斗目标的鼓舞下,他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加强业务素质的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从警近七年来,巫路明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斗志和高昂的工作热情,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全力以赴地投身于社会面治安防控工作之中,成绩显著。1997年下半年,由于巫路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中队党支部任命他为三班副班长,负责环市西路警区。该警区临近省汽车站和广州火车站,人、财、物流通量大,治安隐患突出,是大队的重点整治警区。在接受这一被同志们喻为“硬骨头”的任务后,巫路明抱着“保一方平安”的坚定信念,深入警区,主动与沿线商铺群众联系,了解警区内的各时期的治安信息,并积极推进群防群治工作,在他与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很好地抑制了街面“双抢”案件的发生,大大净化了该警区的治安环境,受到了上级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1999年1月17日17时30分许,巫路明在环市西路警区巡逻时,突然听见前方传来“抢野”的呼救声,他马上寻声疾步跑去,见前面正有一男子慌忙逃窜,凭着高度的警惕性和多年的巡逻经验,巫路明判定该男子有极大的可疑,马上迎面冲过去,那男子一见到警察即刻掉头而逃,说时迟,那时快,巫路明一个飞身前扑,将疑犯扑倒在地,从而将一名刚刚实施扼颈抢劫的疑犯人赃并获,缴获事主潘健超(女,广西人)被抢的摩托罗拉788C手机一部。被抓抢劫犯罪嫌疑人刘丛峰(男,26岁,黑龙江省怡河市新兴区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就在事隔一个星期后,1月26日16时许,巫路明又在该警区的万通酒店门口抓获一名抢夺犯罪嫌疑人李明(男,17岁,湖南省龙山县人),缴获事主李安云(女,34岁,广东省英德县人)被抢的价值1800元的金项链一条。
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当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他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积极投身于抢险救灾工作中。1996年9月份,巫路明与同事在荔湾北路警区执勤时,获悉电子配件市场一仓库发生火灾。巫路明和同事火速赶到现场,发现该仓库已经浓烟滚滚,群众反映仓库里面还有煤气管道,形势十分危险。在危险面前,巫路明毫不犹豫立即投入抢救工作,他完全不顾个人安危,迅速将周围的群众疏散到安全地带,然后从附近商铺借来灭火筒,迅即冲进去灭火。周围群众高度赞扬巡警这种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顾自己安危的奉献精神,受灾的商家更是怀着无限崇敬的心情送来一面锦旗以表谢意。
在上班执勤中,巫路明是这样坚守岗位,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在日常生活中,他也一样时刻牢记人民警察的本职。2002年5月29日上午,就在巫路明奉命协助分局刑警队前往高州市押解疑犯回广州市的前两天,他到分局办完事回单位途中,路经长寿西路与康王路交界处时突然见到有一男子抢去一女青年的金项链。高度的职业责任感驱使巫路明不顾自己孤身一人力量单薄,立即对疑犯展开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他不慎跌了一跤,尽管大腿和右手臂都被擦伤(后经医院检查,发现右手骨折),但对此,他全然不顾,马上爬起身来继续追捕,终将疑犯人赃并获;并一直坚持到派出所民警前来受理之后,巫路明才默默地离开。回单位后,他也未向任何人提起这件事,只是在当晚回家后其母亲帮他擦药问起时,他才轻描淡写地作了解释。这充分体现巫路明时时处处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而从不张扬的高尚职业情操。
2002年5月30日上午,巡警大队接分局指令,要求派出三名警力支援分局刑警大队,赴高州市公安局将8名疑犯押回广州。巡警大队党总支部决定由大队部派出一名政治过硬、业务水平较高的同志带队前往。当时恰逢巫路明查岗回来,他在得知消息后,马上向领导主动请缨,在获得党总支部同意后,赶忙带着中队的两名民警赴刑警大队侯命,临走时他连摆在桌上的早餐都顾不上吃。当天11时左右,巫路明一行15位民警踏上了前往高州押犯的征途。在与高州公安局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前往出差的刑警、巡警分坐4辆车以车队队形从高州市回广州。一路上,巫路明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身作则,主动地坐在车队押尾车的最后座,承当起对车上疑犯的押解和整个车队警戒的双重任务。但谁也没想到,就在押解车队回广州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巫路明因乘坐在被撞押尾车的后排,受伤较重,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殉职。
巫路明在短短的七年从警生涯中,为了社会的稳定和群众的安宁,用自己的行动实践了从小就立下的心愿,奉献了自己无悔的青春。在接到巫路明因公殉职的消息时,在场的所有同志谁也不愿相信这是真的;巫路明出差的那天,还听他说回来后就和妻子一起去海南岛旅游。出发前他还说:我们巡警平时工作忙,陪妻子的时间太少了,这回该好好地向她“道歉”啦。就在归队的路上,他还专程打了电话回家,交代妻子将出行的东西准备好。然而他为了自己热爱的公安事业,对妻子许下的这个诺言永远也没法兑现了。一位亲人疼爱、领导信任、同志信赖的好儿子、好丈夫、好民警、好战友就这样永远离开了我们,每一个与巫路明共事过的民警在得知这一噩耗后都沉痛不已,他的亲人更是悲痛欲绝。
听着他的父母在一一数说自己儿子的往事,听着领导同事们对他的赞扬和悼念,他的音容笑貌还历历在目,他的身影仿佛还在我们的周围。逝者如斯,但他生前的事迹永远激励着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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